4.方法
4.1隐患排查原则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遵循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常态化的原则。
4.1.1制度化
修理厂全体员工均为隐患排查和治理的责任主体,要结合本岗位的职责和作业范围实施隐患排查、举报、消除、整改等具体过程。
4.1.2科学化
隐患识别方法、排查治理方案必须科学,符合客观规律。
4.1.3规范化
隐患排查治理力求表单化和流程化,有记录,有步骤。
4.1.4常态化
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日常检查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范畴,构成全面覆盖、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方式。
4.2方式
结合修理厂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除车辆安全例检使用专业表单,其余检查和处理情况要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简表中。
4.2.1综合检查
每年修理厂组成综合检查组对修理厂各部门、各分子修理厂进行一次全面的综合检查,修理厂厂长、副厂长分别带队,涉及修理厂各个业务流程。
具体时间由修理厂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4.2.2专业检查
修理厂各职能部门(包括安全技术管理办公室、综合办公室、财务室等)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专业检查,检查对象为各分子修理厂和辅助生产部门。
时间原则上在每季度末,其中四季度可提前至十一月末。
4.2.3自查自纠
修理厂各职能部门、分子修理厂每月至少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安全管理缺陷和漏洞,消除安全隐患。
4.2.4季节性检查
安全技术办公室每半年应进行一次季节性检查,时间为春夏之交、秋冬之交,主要对象为修理厂安全管理措施等。
时间原则上在3月和10月。
4.2.5节假日检查
结合十一、春节等运输高峰,对生产部门进行安全检查。
4.2.6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设备安全检查、作业人员行为状态检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