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规范亚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所属管理处的值班管理工作。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亚东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各所属管理处维修部的值班工作。
3.0 职责
3.1 维修部主管负责对值班工作的监管。
3.2 维修部维修工负责按此规程的要求进行值班工作。
4.0 程序要点
4.1 交接班操作
4.1.1 交班人员提前20分钟做好交班准备:
检查设备并确保运行正常;
搞好值班室和设备房保洁工作。
4.1.2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
4.1.3 接班人员首先认真仔细地检查各设备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通知交班人处理,接班人协助;
确认无异常情况再回到值班室进行交接班程序。
4.1.4 交班人员主动、简要地向接班人介绍值班和设备运行情况,重点讲明操作注意事项,接班人应认真聆听,如有疑问可向交班人提问,直至双方清楚。
4.1.5 接班人查看上班的《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维修部值班记录表》,检查仪器、工具等物品是否齐全完好。
4.1.6 交接双方认为无误后共同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记录表》、《维修部值班记录表》内的交接班记录上签名确认。
4.1.7 交接完毕后所发生的问题由接班人负责。
4.1.8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交接班:
上一班运行情况未交代清楚,值班记录不规范,配电室、值班室、操作间清洁未打扫;
接班人未到岗,交班人不准下班;
接班人醉酒或其他情况而未找到接班人;
在倒闸操作和事故处理过程中;
若交接班过程中发生故障,应停止交接,由交班人负责处理事故,接班人协助。
4.2 值班操作要点
4.2.1 值班人应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岗位,按交接班程序进行交接班。
4.2.2 坚守岗位,不得串岗。
维修工应按有关运行管理标准作业规程规定的频次对空调设备、电梯设备、供水、供电设备进行检查、巡视、监控,并把每次所到巡视点的时间和巡视情况记录在《维修部值班记录表》、运行数据记录在《供配电设备设施运行日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