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抓好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五)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目前,烟花爆竹生产、销售已进入旺季,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监管和监督检查,认真落实各项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制度和措施,坚决打击和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传统产区、重点产区和非法制作问题突出的镇村,要组织开展“地毯式”排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不留死角。
(六)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各级公安、消防、商务、教育、体育、文化、交通、建设、卫生等部门要以防范火患为重点,组织力量对歌舞厅、俱乐部、宾馆、饭店、网吧、医院、学校、建筑工地、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娱乐场所等公众聚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易燃易爆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一进行检查,对用电、用火、取暖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排查认定的重大火灾隐患,政府要挂牌督办,对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要限期搬迁、关闭或改变建筑物用途,坚决防止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对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公安机关要严格审批把关,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林业部门要落实山林防火各项工作措施,严防森林火灾事故的发生。
(七)抓好道路交通和水上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公安、交通、海事等部门要深入开展货车违法行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治理公路危险路段,严厉查处超速、超载、超员、超限和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农村公路客运车辆的管理,保证车辆的安全性能。交通、海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完善各类船舶消防系统,落实消防措施,严把船载车辆“三品”检验关,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八)抓好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监管工作。住建、商务、质监、工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规安装燃气设施、使用燃气、违规供气、违规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行为。对于无法达到安全标准的燃气经营单位,要坚决取缔关停;对违规使用不合格燃气的餐饮单位,要依法停业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重新营业;对非法经营钢瓶燃气的“黑窝点”,一经发现要严厉打击;对于整治开展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九)抓好旅游安全监管。各级旅游、交通、公安、消防、质监、建设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宾馆饭店、城市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凡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要立即落实整改措施果断处置,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要严格落实旅游特种设备和大型娱乐设施的安全管理和检修制度,对游船、缆车、索道等旅游设备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凡达不到安全要求、运行不正常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
同时,要加强校园和校车的安全管理,全面加强冶金、有色、机械、轻工、纺织、电力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违章违纪、蛮干乱干导致事故的,要严格追究责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确保安全生产。
四、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加强应急值守工作。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健全完善本级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定期、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应急值守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一旦发生险情,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救援队伍要立即赶赴现场,科学救援,防止次生灾害发生,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五、严肃事故查处,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今年以来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认真组织开展调查处理,依法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员的责任。要认真执行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较大事故跟踪督办制度,确保按期结案,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并跟踪督促事故责任和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查找隐患,堵塞漏洞,切实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同类事故重复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2013年12月2日
安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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