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定期组织对单位安全危险危害因素进行风险评估,采用PDCA(计划、执行、检查、纠正)管理方法,落实风险预测、风险评估、风险隔离、风险控制等措施,实现安全生产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的系统化、程序化,消除和减少风险,预防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管理不断提高的目的。
1、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16号令),认真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建立健全单位内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2、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责任,确保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责任明确、功过分明,形成严密的、高效的安全管理责任系统。
3、各村委会、要落实村干部或安全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三、工作职责和责任追究
(一)工作职责
1、各管区职责
(1)负责制定监管网格各项工作规范和各责任人职责,与各站所以及管理区网格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督管理网格责任明白卡》,并督促落实。
(2)负责汇总日常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并存档备查,每月9日、19日、28日前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及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事项书面向乡安监办随时上报。
(1) 负责对本辖区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要对安全隐患单位、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2)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管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按要求报告挂点领导、分管领导和开发区安监局,如属有关部门监管行业,还应报告相应部门挂点领导,同时,按规定做好事故现场处理和善后工作。
(3) 策划、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每年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演练。
(4) 负责管区内管理区级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指导。
(5) 做好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及乡政府部署的其他工作。
2、各部门单位职责
(1) 负责制定监管网格各项工作和各责任人职责,与个网格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签订《安全监督管理网格责任明白卡》,并督促落实。
(2) 负责汇总日常安全检查、安全排查整治情况,并存档备查,每月将排查出来的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要协调解决的安全事项报乡安监办,每月对本行业、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并报乡安监办。
(3) 负责对排查上报的监管行业安全隐患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治,整治完成前对安全隐患单位区域实行重点监控。
(4)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应对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对部门承担的重大安全事故预案每年组织演练一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分管负责人和乡安监办。
(5) 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行业专家库,建立和完善专家工作制度,规范专家工作程序和方式,在项目评估、隐患整治、监管监控、事故处理等方面发挥安全生产专家的咨询、指导作用。
(一)实行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乡安监办负责对个管区、各部门落实网格化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实施事故责任倒查和追究制度。
1、通报批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责任管区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1)网格化安全管理责任划分不细化,留有安全管理死角、盲点或出现安全管理空白区域的;(2)责任区安全责任人、挂点领导工作不落实的;(3)责任区域或管理内容发生变化,不调整安全管理相关事项,不上报备案的;(4)经过抽查,发现报送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与实施不相符的;(5)对安全隐患整治牵头部门要求给予协助而推诿或不予协助的;(6)不按照本意见规定的职责、工作内容、要求落实工作的。
2、责任倒追。对发生安全事故实施责任倒查和追究。(1)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适应发现而未发现的安全隐患,根据责任划分,追究末端网格各级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责任。(2)造成安全事故的主要原因或原因之一是已发现且已上报的安全隐患,追究隐患整治负责单位和协办单位的责任,并追究隐患上报单位的安全隐患监控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