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对潜在的影响产品安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作准备,预防或减少可能产生的产品安全影响。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可能发生的影响产品安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的处理。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紧急事件的总调度和人员安排。
3.2管理委会、生产部、品控部、维修部、技术部等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协调、指导。
3.3品控部负责原材料的应急处理。
3.4生产部、维修部、技术部负责设备、供水、供电及火灾的应急处理。
3.5其它相关各部门负责紧急事件发生时的协调、配合紧急事件的处理。
3.6各部门在处理紧急事件时要考虑尽可能地减少产品污染和人员伤害。
4.程序
4.1可能影响产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
4.1.1原材料发生质量事故。
4.1.2公司管理体系运行出现重大事故。
4.1.3生产设备发生故障。
4.1.4停水。
4.1.5停电。
4.1.6火灾。
4.2原料质量事故的应急处理
品控部负责人立即发出停用通知,检验员对有问题的原料作出明显的停用标识,并对原材料重新进行入厂检验项目检验,品控部负责人根据检验结果的符合性作出相应的控制和处理, 并立即知会采购部负责人尽快采购新原料以供使用。
4.3管理体系运行出现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理
质量负责人立即召集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分析事故发生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4.4生产设备发生故障应急处理
生产部负责人立即发出停用通知, 并组织设备所属部门责任者及维修人员立即进行维修、调试、清洗、记录,若影响生产进度,则生产部负责人须通知采购部、业务部门负责人, 作出生产调整。品控部追回可能受影响的产品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检验,
合格后放行,必要时须经总经理评审,决定放行或报废。
4.5停水的应急处理
行政部在接到供水公司的停水通知时,将停水、再供水的时间等信息调查停水原因,若属厂外原因,应立即通知生产部负责人,并联络供水公司了解停水原因及再供水的时间,并反馈信息至生产部负责人,负责人安排生产调整事宜。若属厂内供水管道故障致使停水, 则立即进行抢修,确保尽快再供水。
4.6停电的应急处理
行政部在提前接到供电公司的停电通知时,立即将停电的时间、再供电时间向生产部负责人报告,负责人安排生产调整事宜并通知生产部各岗位责任者做好停机、清洗等工作安排。厂内线路故障停电,电工应立即安排检修,并将再供电情况知会生产部负责人,负责人再转通知各岗位责任者做好停电准备。若某个部门因电器紧急故障需维修时,则电工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往现场,在获得该部门责任者的同意下,进行该部门的停电维修工作。无论是属于哪一种停电,再供电后各部门均需检查机器是否可正常运作。
4.7火灾的应急处理
任何人发现火警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迅速报告生产部负责人。负责人在接到火警报告后,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召集义务消防队成员,控制事件扩大,灾情较严重时,发现火警后需立即报警(119),报警时讲清详细地址、可燃料情况,还应通知公司和上级领导,火灾处理后,由负责人及现场负责人分析分析起火原因、影响的补救处理方法,追究责任人,向相关部门领导报告。事后品控部根据实际情况对可能受影响的产品或原料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检验,经总经理评审,决定放行或报废。
4.8所有应急处理均须填写《应急处理登记表》,有关责任部门负责人评价措施的效果,并将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
4.9生产部、行政部、技术部、品控部分别组织有关部门定期演练有关应急处理程序,一般每年上半年进行,且每年不少于一项。
4.10对于发生应急准备和响应的个案或演练后,都要对应急准备和响应方案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