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 | 序 号 | 考核内容扣分标准 | 应得 分数 | 扣分原因 | 扣减 分数 | 实得 分数 |
项
目
综
合
员 | 1 | 未做好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和宿舍的防火安全工作,扣15分,发现一处扣5分; | 15 | |||
2 | 未能对食堂的用电、用气进行安全管理的扣15分,不够完善的扣10分; | 15 | ||||
3 | 未能做好工地及项目管理临时办公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扣15分,特别是财务室、资料室、电脑室等场所发现一处扣10分; | 15 | ||||
4 | 未能对施工过程中劳务人员的进出场进行记录,扣15分,未做好动态管理,记录无扣15分,记录不全扣5分; | 15 | ||||
5 | 未能对执行安全生产奖惩条例后的奖金发放和罚款收入进行监督检查,记录无扣10分,记录不全扣5分; | 10 | ||||
6 | 未做好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扣10分,特别未能对电焊、气割作业进行检查、监督,发现一处扣5分,未对不安全因素、事故隐患及时纠正,并报告项目经理,发现一次扣5分; | 10 | ||||
7 | 未能做好现场保卫工作,现场上有闲杂人员的出现,出现一个扣5分,未及时核对、清理,扣5分,做到不发生意外事故; | 10 | ||||
8 | 未能配合对职工的安全三级、进场技能、操作规程、变换工程,扣10分,未能做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缺一次扣5分; | 10 | ||||
小 计 | 100 |
注:1. 每个月进行安全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 考核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考核分在80分(含80分)以上为良;考核分在75分(含75分)以上为合格;考核分在75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人: 考核对象: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