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考核时间 | ||||||||
被考核人 | 身份证号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扣分标准 | 应得分 | 扣减分 | 实得分 | 扣分说明 | |||
1 | 贯彻法规、 规程 | 未认真贯彻消防保卫相关法规、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的,扣 20 分。 | 20 | ||||||
2 | 宣贯教育 | 未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法制、消防宣传工作的,扣 10 分。 未教育职工群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扣 10 分。 | 10 | ||||||
3 | 维护治安 | 工地出现打架、斗殴的,扣 5 分。 发生治安事故未积极协助调查的,扣 10 分。 | 15 | ||||||
4 | 消防学习 | 未组织消防法规和灭火知识学习的,扣 10 分。 | 10 | ||||||
5 | 消防技能 | 不懂消防器材的性能、使用与保养方法的,扣 15 分。 未开展消防演练的扣 10 分 | 15 | ||||||
6 | 火险处理 | 发现火险隐患未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意见的,扣 10 分。 | 10 | ||||||
7 | 事故处理 | 发现事故后不及时上报的,扣 10 分; 火灾现场未能得到保护的,扣 5 分; 未及时扑救火灾、救助伤员的,扣 10 分; 未协助有关部门调查起火原因的,扣 5分。 | 20 | ||||||
考核结果 | 100 | ||||||||
处理意见 | |||||||||
被考核人签字 | 考核人签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