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每班开始工作前,必须对工作地点的顶板及支护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隐患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在完好支护的情况下进行攉煤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3、应坚持敲帮问顶等安全检查制度,及时对工作地点进行安全检查,严禁空顶作业,协助加强工作地点的临时支护;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4、遵照“三大规程”的要求,按章操作,从采空区向外清理浮煤时,必须用长把工具,严禁身体的任何部位进入采空区。攉煤过程中,若发现有冒顶预兆时,必须立即撤离危险区,并向班组长汇报;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5、 若遇拒爆或残爆,必须找班组长和爆破工进行处理,严禁自行掏挖或处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6、在煤堆中发现的雷管、炸药必须及时拣出,交爆破工保管;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7、矸石应置于采空区内,不得放于溜槽内;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8、倾角超过25度时,要根据规程规定分段设置安全挡板;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9、攉煤时,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严禁空顶作业,要随时观察支护状况,发现失脚、卸载支柱,必须立即通知班组长派支柱工进行调整加固;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100元。
10、煤壁、伞檐超过规定或有片帮危险时必须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理;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11、浮煤清理要符合质量标准要求。岩石底板工作面攉煤时要攉净见底,注意支柱是否打在实底上,否则应通知班组长安排先打替柱;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
13、严禁攉煤工站在输送机上攉煤;输送机停止运转时,不准攉煤;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4、炮采工作面必须及时按照规定支设临时支护和贴帮支柱,否则不准攉煤;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500元。
15、做好自身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本条考核:未能履职扣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