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令和法规,在安全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技术监察工作;
(2)负责组织制订安全、消防、环保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对员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宣传教育,对新入职员工的公司级消防安全教育,组织兼职消防干部和消防员进行业务学习和消防技能训练;
(4)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编制消防经费计划;
(5)组织制订、修订公司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规程,并监督执行情况;
(6)负责监督检查安全用火管理的执行情况。组织公司消防安全检查,协助有关部门制订防范措施,督促火险隐患的整改;
(7)对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设施的质量和使用管理进行监督,使其符合规范要求,完好有效;
(8)监督检查消防安全规程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消防法规、损坏消防设施,擅自动用消防器材的部门和个人,有权令其停止使用,依据相关制度对其进行教育和处罚;
(9)负责制订“三废”治理和防范措施,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10)参加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使安全、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投产;
(11)参加火灾及重大事故的调度,从安全、环保技术角度,提出事故原因和防范措施;
(12)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消防安全工作的事迹和经验,搞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13)负责健全公司的防火档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