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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2日

为了保证放射源的安全,保护放射源周围环境不被辐射污染,保护辐射工作人员的安全,特制订本岗位职责。
        1.从事放射性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2.自觉积极参加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 认真执行省、市、县环保部门的有关文件精神及本单位各项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非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宣传。
        4. 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本单位辐射安全与领导小组对辐射防护工作及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环保部门和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5.熟知放射源安全使用和管理的要求,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进入辐射工作场所必须佩带个人剂量报警仪和个人剂量仪。
        6. 加强安全防护意识,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辐射防护监测仪器和报警仪器能正常运转,防止由于设备故障及安全防护疏漏,造成安全隐患引发辐射事故。
        7.执行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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