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质管理员有责任按照公司有关水质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公司水质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督和管理。
2、 对危及供水安全的情况,水质管理员有责任立即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3、 水质管理员有权对可能影响供水质量的生产工艺、设备系统以及运行方式提出建议;并有权按照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规定对与水质有关的部门实施考核。
4、 负责监督、检查、促进和指导水厂水质管理和化验工作的开展。
5、 负责对水厂进行日常的水质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指出,并配合有关人员尽快解决。
6、 负责及时协助解决制水班组提出的水质问题。
7、 负责安排对化验室水质检测设备进行校正,保证其量值传递的准确性。
8、 负责异常水质的调查及处理工作。
9、 负责对水厂化验员的业务指导工作。
10、 负责管网水质的管理和监测。
11、 负责安排完成全市管网水质监测点的水质抽查工作。
12、 负责安排对消灭火栓、盲管排水的水质检测。
13、 负责调查管网水质异常情况,并协助有关部门及时处理。
14、 负责制订水质管理工作计划,并对水厂水质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提出修改意见。
15、 负责对水源保护情况进行巡查,并协助水厂报请市有关部门给予解决。
16、 筹备召开每月水质工作例会。
17、 协助检验部门完成在水厂进行的各项科研课题,并从生产、控制的可行性上给予评价。
18、 及时报送水厂各类水质信息。
19、 按时认真如实地完成对基层单位的经济责任考核。
20、 每月3日完成对水质的经济责任制考勤表和基层单位的考核。
21、 每月5日前写出1千字以上水质分析报告和经济责任制情况说明。
22、 每月5日前将各厂报表收集之后交材料员,并对报表数据予以统计、分析。
23、 积极参加与各水厂有关水质的技改技革和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