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场警卫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考勤,严格交接班手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二、现场警卫人员值班时必须佩戴执勤标志,爱护执勤用具,依法执勤,文明执勤,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严禁酗酒、打牌、吹牛、看电视、听收录音机,
三、现场警卫人员必须对要害部位、复杂场所进行重点防范,做到勤巡逻、勤检查、勤记录、勤汇报。
四、现场警卫人员在值班巡逻期间,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发现可疑情况,要认真及时调查,发现作案的犯罪人员要奋力擒拿,及时报告。
五、现场警卫人员对警卫范围内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安科及项目部领导。
六、材料、设备和价值贵重的工具(随身携带的个人工具除外)出场,必须凭出场通知单放行。
七、现场警卫人员因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撤换、赔偿部分损失和罚款处理,后果严重的,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