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修负责人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小区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业主家庭维修工作的安排布置及对各班组的日常管理工作。其职责如下;
1、加强小区物业管理验收和交接工作,协助住宅部主任负责辖区全部工程资料系统交接和使用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与组织实施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大、中修计划,改建、扩建项目的施工,现场监督管理,办理竣工验收工作。
3、负责处理业主维修申请,核定外委维修单位收费项目和标准,及时安排维修人员为业主提供服务,按维修回访要求对业主进行回访,确保维修质量。
4、负责对维修人员日常管理与培训。
5、负责监督机电设备、消防设施及安保设施的检查维修工作,参与重大项目维修施工,并确保维修质量。
6、负责处理公用设施设备的突发事故。
7、负责采购物资的质量验收,严把质量关。
8、负责配合与供水、供电、供暖、供气、排水及有线电视、电话等部门的维修检查工作。
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