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履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防止疾病传播保障人身健康。
2、严格遵照院感办要求放置危险废物警示标志。
3、工作人员必须经过院感办培训考核后上岗。
4、按照本单位确定的运输路线、时间将医疗废物收集并运送至指定的医疗废物贮存站。
5、转运时必须使用黄色带标识的专用医疗废物专用箱、桶、车。
6、每日清运后对运输车辆、地面、墙面及贮存空间内外清洗并消毒。用1000ppm有效氯进行消毒。并作好记录。
7、明确工作环境及工作内容,作业前做好防护,做好封闭措施,要求包装完好无泄漏,防雨淋,避免阳光直射,安全操作。
8、认真做好与有资质的转运公司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并保存三年。
9、认真做好与科室、病区医疗废物交接记录并保存三年。
10、严禁在室外堆放医疗废物、严禁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混放。
11、医疗废物存放时间不得超过两天。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处置。
12、工作人员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13、暂存处工作人员应按时对医疗废物暂存处喷洒药物。以防鼠、防蚊蝇、防蟑螂。
14、严禁工作人员在医疗废物贮存室内吸烟及饮食。
15、从事运送储存的管理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体检。使用后的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不得随意丢弃,应与医疗废物统一同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