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2、掌握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4、必须遵守爆炸危险物品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准脱岗、离岗。
6、必须建立进出库明细账,做到进库与储存并做好月、季、年报工作。
7、必须坚持专库专用,严禁混存性质相抵触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8、领出的民爆器材物品,剩余未使用的,须立即清退交库,仓库保管员应予接纳,认真做好清退品名、数量、编号的记录,且另堆垛存放。
9、严禁在仓库区内住宿、会客、酗酒、吸烟和带入火种火苗、通讯工具及明火照明。
10、严禁转借、转卖、赠送、私存民爆产品。
11、民爆产品要经常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对过期变质霉烂的产品要造册登记,报告单位领导并按当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点及时报废销毁。
12、发现民用爆破器材短少、丢失、被盗等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