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行安全监察岗位通用职责。
(二)严格按《事规》规定,掌握、调查、认定值班中发生的行车事故,凡发生一般A类作业事故、客车一般事故、险性以上事故及原因责任不清的事故,都要立即报告室主任,并按主任要求通知路和相关路办事处监察室监察及时到现场调查处理。
(三)每日与部安监司和各路办事处安全监察室值班监察联系不少于两次,了解掌握全路、全的安全情况,填写《日安全信息》,送交路有关领导,并在室每日早交班会上通报。
(四)凡接到客车事故、险性及以上事故,必须立即上报室、领导,经有关领导研究决定按规定时限上报道部。
(五)准确记录路及各站段安全天数,定期予以公布。及时办理路实现安全百日文电事宜。
(六)按规定及时组织处理人民来信、来电反映的安全问题,并逐一登记,督促调查核实、结案。
(七)做好每半月、月、年的行车事故统计及管理原因分析工作,做好行车事故台帐的管理、保管、归档工作。
(八)负责掌握室内人员的工作动态,及时登记,并负责填写请销假登记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