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1 负责召集和主持综合管理部办公会议,研究处理综合管理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起草相关的工作计划、意见等。
19.2.2 协调和指导综合管理部各岗位人员的工作关系、工作安排以及业绩考核;协调五、六十年代下放人员和职工遗属以及内退员工的日常管理及其属地管理的各相关工作,确保综合管理部工作顺利开展。
19.2.3 负责对综合管理部各项工作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各类台帐;带领和组织物业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化服务轨道,积极开展多种经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行创收活动。
19.2.4 负责一体化管理体系中相关程序文件在本部门的贯彻执行。
19.2.5 加强对综合管理部的财务管理和核算工作,审批相关费用的收支,确保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和有关住户水电费按时缴纳。
19.2.6 负责公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卫生和物业管理等“三产”的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江都基地、太阳宫基地各项属地管理的相关工作,对所属单位对口业务进行检查指导。
19.2.7 分类做好公司房屋建筑物产权证书、土地证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零星基建和维修审核等工作。
19.2.8 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信访、“双拥”等日常工作。
19.2.9 审批所属员工的假期,研究安排部门内有关人员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