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监督工作;
2、负责监督、检查公司施工现场的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3、负责督促管理和检查新工人“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的培训工作;
4、负责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上报等工作;认真执行“四不放过”会同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妥善处理;
5、负责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的监督检查工作,不定期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对违反公司安全生产制度的部门和个人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考核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6、负责对各部室及车间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做好资料的整理存档及上传工作;
7、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业务稽查和违规用热稽查计划;
8、根据稽查计划组织实施业务稽查和违规用热稽查行动;
9、根据稽查情况起草和落实稽查报告及查出意见。
10、组织各种临时性稽查行动。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