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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源辩识与平静控制程序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04日

  2风险评价

  2.1在体系运行之前,根据项目部填写的《风险源调查表》,由公司安质部、企划部、施技部、科技部、物设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对其进行危险评价,形成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2.2项目部在新项目开工之前,依据项目部填写的《危险源调查表》和公司《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进行评价,建立项目部《危险源辨识、评价登记表》

  2.3项目部在每年初或发生紧急重大事故时,要对本项目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和评价,发现新的危险时对其进行评价,并报公司安质部。

  2.4公司安质部在管理评审之前,根据项目部上报的新的危险,组织相部门对其进行辨识和评价,修订公司《危险源辨识、评登记表》。

  2.4风险评价的方法

  2.4.1采用定量评价法,即LEC法。

  D=L×E×C

  a.事故发生可能L:

 

L取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不经常但可能

1

完全以外、可能性小

0.5

可以设想,但不可能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E:

 

E 取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尔暴露

2

每月暴露几次

1

每年暴露几次

0.5

非常罕见地暴露

  c.事故产生的后果C:

 

C取值

  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大灾难许多人死亡

40

灾难、数人死亡

15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严重、重伤

3

重大,伤残

1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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