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普通车床、角磨机、砂轮机、锤子及清渣工作时等必须佩带护目镜。
二、两人及以上配合工作时,必须统一指挥,密切配合,注意同伴的安全。
三、防止工件掉(滑、滚)落砸伤手脚或身体其他部位。
四、使用钻车时必须将所钻工件压(夹)牢靠,有长铁屑时应停机清除。
五、操作普通车床、钻床等旋转设备,系好袖口及衣扣,严禁穿较宽大的衣服及佩带饰品,严禁在设备运转过程中佩带手套,需将长发束于安全帽内。
六、严禁在车间内跑动、打闹、追逐,在生产区内应时刻保持警惕,注意上下前后左右的情况,防范一切可能的危险。
七、埋弧焊接时防止铁水流淌烧伤身体。
八、剪、(气)割有弹性的活件时,防止脱离瞬间掉落或弹在人员身体上。
九、使用起重机吊运活件时,人员应与吊物保持安全距离、并位于较安全的一侧,不要在活件易掉落或散落的方向,不要在空间较小的位置。
十、必须保证足够的工作空间,在工作场所狭小的地方进行吊运作业时,人员应防止被撞伤、挤伤、砸伤。
十一、翻转活件时防止被砸伤,搬运活件时应量力而行,并防止滑倒、绊倒及活件掉落砸伤人员。
十二、使用角磨机前应检查机身和电源线是否漏电、砂轮保护罩是否缺失,如有问题必须处理好后再使用。
十三、离地面两米以上的登高作业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保护措施,使用安全梯、安全带、平台等,保证人员上、下及作业安全。地面须有人员进行监护,防止外界干涉而影响安全。
十四、气割作业中防止火焰烧伤人员。
十五、在向地面放活件时不要用力过猛,防止该活件或被砸活件弹起伤人。
十六、使用锤子前应检查锤头是否牢固,锤头是否有裂纹、飞边、油、或其他杂质,如果有,应消除后使用。校正活件时,防止活件弹起伤人。
十七、活件掉落或操作起重机吊物摆动撞向其他物体时,人员不要轻易用手或身体其他部位去阻止,以防被砸伤、撞伤或挤伤等。
十八、严禁将手或身体其他部位放到设备的危险部位(挤压、剪切、旋转、移动等位置)。
十九、使用设备必须首先检查是否有接地保护,并检查接地线是否牢靠。
二十、使用扳手等工具时应避免表面有湿滑,并且不要用力过猛,防止滑脱伤人。
二十一、操作起重机起吊前应观察检查钢丝绳是否处于竖直状态,如果否,应调整。
二十二、使用磁力起吊器时应尽量吊在活件的重心位置,并保证接触面干净。
二十三、叉车驾驶员操作叉车时必须精力集中,时刻注意周围情况,速度不应过快,在过门口、过路口、转弯、前方有人或障碍物时必须减速行驶。
二十四、吊装作业时,严禁人员身体任何部位处在吊物下方。
二十五、严禁设备运行中,操作人员离开工作岗位。
二十六、员工在生产区内必须佩带安全帽、穿着工作服和劳保鞋。
二十七、检修设备前必须关闭设备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安全警示标识或找人监护。
二十八、员工抽烟必须到指定的抽烟区并将烟头放到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处抽烟或扔烟头。
二十九、发现设备有异常响声或动作等故障或安全装置缺、损、不可靠,应立即停机,并报告领导或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修。
三十、放置活件时应控制其放置高度,并采取其他安全措施防止发生倾倒、滚脱或掉落等危险。
三十一、设备操作及特殊作业应定岗,车间应指定人员,严禁擅自操作。
三十二、下班后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电源、排除一切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
三十三、当某项工作需要两个以上人员配合才能安全完成时,不允许一人单独工作。
三十四、当进行较危险吊装作业、交叉作业等危险作业时,本班组(车间)领导或指定具有与其安全素质相当的人员应在场指挥和进行安全监督。
三十五、动火作业必须经车间或安全部门批准,严禁擅自动火,动火时应检查周围是否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严防事故发生。
三十六、气割作业使用的气瓶不同种类的严禁混放,必须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保持气瓶与明火有1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或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应将气瓶放在安全位置或工装上,防止倾倒或被碰撞。严禁将气瓶放在高温环境(40℃以上),严禁在阳光下暴晒。严禁用起重机、叉车搬运或卧放在地上滚动,须用气瓶推车或直立旋转进行运输。
三十七、严禁无故占用安全通道。
三十八、严禁疲劳、酒后、吃药后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