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辩别和认识公司范围内影响职业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危险源,评价其危害程度,判定危险源带来的风险,并进行有效控制,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源辩识、评价的依据、方法、程序及风险控制策划等管理内容。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危险源辩识与风险评价的管理工作。
2 术语
2.1 危险源:可导致伤害、财产损失、职业健康、破坏环境及这些情况组合的结果和状态。
2.2 危险源辩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特性的过程。
2.3 风险:某一特定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
2.4 风险评价:评估风险大小以及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全过程。
3 管理职能
3.1 运营管控部负责制订本公司危险源识别和评价的程序和方法及重大危险源清单;负责组织、指导各子公司危险源辩识和评价活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制订重要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
3.2 公司有关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负责编制本单位危险源、重要危险源清单及控制措施或应急救援预案。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危险源辩识和评价的依据
4.1.1 危险源的辩识和评价以工作岗位为基本单元进行。
4.1.2 岗位、设备设施状况及职业危害作业点的环境状况按《机械制造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标准》中的相应的设备设施和工作环境的考评检查表辩识。
4.1.3 员工的不安全行为按该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辩识。
4.1.4 按采取事故和职业危害的直接原因进行分类,根据GB/T13816-92《生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的规定,将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害)因素分为六类:物理性危险(害);化学性危险(害);心理(生理)性危险(害);行为性危险(害);其他危险(害)。
4.1.5 参照事故类别和职业病类别进行分类:
a、按GB6441-86《企业伤亡事故分类》公司有以下14类危害类型: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伤害;淹溺伤害;灼烫伤害;火灾伤害;高处坠落;坍塌伤害;锅炉爆炸;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b、参照卫生部,原劳动部、总工会等颁发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危害因素分为: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与振动、高温、低温、辐射(电离辐射、非电离辐射),其他危害因素7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