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9 | 办 公 、 后 勤 、 卫 生 | 办公室开关损坏 | 触电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当电气装置的绝缘或外壳损坏,可能导致人体触及带电部分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修复或更换 |
570 | 照明线路老化,接地、漏电保护失灵 | 触电、着火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 |
571 | 夏天缺少降温设施 | 中暑 | 3 | 防疫制度 | 分部/各队 | 防暑降温工作在具体措施上,应当采取综合措施,即技术、保健和组织措施;对高温作业者和夏季露天作业者,应供给足够的合乎卫生要求的饮料、含盐饮料(包括盐汽水、茶水、中药、各种汤类等) |
572 | 开 水 房 | 电热水炉漏电 | 触电 | 5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电气装置在使用前,应确认其符合相应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用电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
573 | 开 水 房 | 热水锅炉使用前未进行检验、登记 | 炉爆炸 | 4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小型和常压热水锅炉安装完毕后,由锅炉使用单位组织验收,验收时应当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委托的代表参加;验收合格后,持有关资料到当地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锅炉登记手续,取得锅炉使用登记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
574 | 司炉人员未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 炉爆炸 | 3 | 操作规程 | 分部/各队 | 属特种设备监察范围的锅炉司炉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
575 | 食 堂 | 气罐与燃具距离近 | 火灾爆炸 | 3 | 操作规程 | 分部/各队 | 气罐与燃具的净距不应小于0.5米 |
576 | 煤气泄漏 | 火灾爆炸 | 5 | 消防制度 | 分部/各队 | 发现漏气,严禁点火,禁止一切产生火花的行动,应迅速打开门窗通风,同时关闭气瓶阀门;可用扫帚扫地驱赶煤气,但要确定室外周围无火源 |
577 | 生熟食未分开 | 食物中毒、疾病传染 | 3 | 防疫制度 | 分部/各队 | 食堂制作间的炊具宜存放在封闭的橱柜内,刀、盆、案板等炊具应生熟分开 |
578 | 食品或原料变质、受污染 | 食物中毒 | 3 | 防疫制度 | 分部/各队 | 施工现场应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 |
579 | 菜肴不熟 | 食物中毒 | 3 | 防疫制度 | 分部/各队 | 食品应当无毒、无害,符合应当有的营养要求 |
580 | 食堂电炊具漏电 | 触电 | 4 | 操作规程 | 分部/各队 | 用电设备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必要时应采取相应技术措施 |
581 | 食堂电器、开关插座受潮 | 触电 | 3 | 操作规程 | 分部/各队 | 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体及其它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作特殊防护处理 |
582 | 宿 舍 | 宿舍搭建不稳固 | 宿舍倒塌伤害 | 4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
583 | 装配式活动房屋没有产品合格证 | 宿舍倒塌伤害 | 4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产品合格证 |
584 | 私拉乱接电线 | 触电、火灾 | 4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 |
585 | 使用电炉 | 触电、火灾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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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 | 使用碘钨灯照明 | 触电、火灾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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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7 | 使用大功率电器 | 触电、火灾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应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使用 |
588 | 床上使用电插座 | 触电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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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9 | 厕所 | 厕所搭建不稳固 | 厕所倒塌伤害 | 3 | 安全规定 | 分部/各队 |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