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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工程管材吊装与运输安全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29日

       2)吊钩表面应光洁,无剥裂、锐角、毛刺、裂纹等。
       3)钢丝绳切断时,应在切断的两端采取防止松散的措施。
       4)钢丝绳使用完毕,应及时清理干净、加油润滑、理顺盘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
       5)吊索具应由有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并经试吊,确认合格并形成文件。
       6)严禁卡环侧向受力,起吊时封闭锁必须拧紧;不得使用有裂纹、变形的卡环。严禁用补焊方法修复卡环。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扭转变形超过 10°;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板钩衬套磨损达原尺寸的50%,其心轴磨损达原尺寸的5%。
       8)编插钢丝绳索具宜用6×37 的钢丝绳。编插段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编插钢丝绳的强度应按原钢丝绳破断拉力的70%计。
       9)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表2-2 的要求:
   
        (7) 吊装作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采用两木搭吊装。
       2)吊点位置应符合施工设计规定。
       3)吊装应缓起、缓移、缓转,速度均匀。
       4)穿绳时,不得将手臂伸至吊物的下方。
       5)挂绳应保持管子平衡,超长的管子,宜采用卡环锁紧吊绳。
       6)大雨、大雪、大雾、沙尘暴和六级(含)以上风力的恶劣天气必须停止露天作业。
       7)吊装作业时,管子下方严禁有人,当管子距离承重面50cm时,作业人员方可靠近;手、脚必须避离管子底部;管子就位必须固定或卡牢后,方可松绳、摘钩。
       8)作业时,必须由信号工统一指挥。作业人员必须精神集中,服从指挥人员的指令。指挥人员在吊装前,应检查作业环境,确认吊装区域内无障碍、作业人员站位安全、被吊管材与其他物件无连接等后,方可向机具操作工发出起吊信号。
        (8)吊装作业中使用天然和人造纤维吊索、吊带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用纤维吊索捆绑刚性物体时,应用柔性物衬垫。
       2)使用中受力时,严禁超过材料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允许拉力。
       3)纤维吊索、吊带应由有专业资质的生产厂生产,具有合格证。
       4)使用潮湿聚酰胺纤维绳吊索、吊带时,其极限工作载荷应减少15%。
       5)纤维制品吊索应存放在远离热源、通风干燥、无腐蚀性化学物品场所。
       6)纤维吊索、吊带不得在地面拖拽摩擦,其表面不得沾污泥砂等锐利颗粒杂物。
       7)使用中,纤维吊索软索眼两绳间夹角不得超过30°,吊带软索眼处夹角不得超过20°。
       8)纤维绳穿过滑轮使用时,轮槽宽度不得小于绳径,且滑轮直径(从槽底测得)与绳径比不得小于
    5:1。
       9)人造纤维吊索、吊带的材质应是聚酰胺、聚酯、聚丙烯;大麻、椰子皮纤维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做吊索;直径大于48mm粗绳不宜用做吊索。
       10)吊索和吊带受腐蚀性介质污染后,应及时用清水冲洗;潮湿后不得加热烘干,必须在自然循环空气中晾干。
       11)各类纤维吊索、吊带应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禁止与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不可接触的物质相接触 ,防止受到环境腐蚀作用,天然纤维不得接触酸、碱等腐蚀介质;人造纤维不得接触有机溶剂,聚酰胺纤维不得接触酸性溶液或气体,聚酯纤维不得接触碱性溶液。
       12)纤维绳索、吊带不得在产品使用说明书所规定温度范围以外环境中使用,且不得在有热源、焊接作业场所使用。
       13)当纤维吊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严重折弯或扭曲;绳索捻距增大;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1/3;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已报废的绳索严禁修补重新使用。
        14)当吊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报废:吊带出现死结;纤维表面粗糙易剥落;承载接缝绽开、
    缝线磨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9)使用三角架倒链吊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拆除三角架时,应先摘除倒链。
       2)暂停作业应将倒链降至地面或平台等安全处。
       3)吊装过程中,管子下方严禁有人。
       4)三角架的支腿应根据被吊装管子的质量进行受力验算,确认符合要求; 三角架的支腿顶部连接必须牢固;三角架应立于坚实的地基上,支垫稳固,底脚宜呈等边三角形,支腿应用横杆连成整体,底脚处应加设垫板;三角架顶端绑扎绳以上伸出长度不得小于60cm,捆绑点以下三杆长度应相等并用钢丝绳连接牢固,底部三脚距离相等,且为架高的1/3至2 /3;相邻两杆用排木连接,排木间距不得大于1.5m。
       5)倒链安装应牢固,吊物需暂时在空间停留时,必须将小链拴在大链上; 使用前应检查吊架、吊钩、链条、轮轴、链盘等部件,确认完好;使用时应经常检查棘爪、棘爪弹簧和齿轮状况,确认制动有效。齿轮应经常加油润滑;使用的链葫芦外壳应有额定吨位标记,严禁超载。气温在-10℃以下,不得超过其额定起重量的一半;倒链使用完毕,应拆卸清洗干净,重新注加润滑油,组装完好,放至库房妥善保管,保持链条不锈蚀;拉动链条必须一人操作,严禁两人以上猛拉。作业时应均匀缓进,并与链轮方向一致,不得斜向拽动。严禁人员站在倒链的正下方;使用时,应先松链条、挂牢起吊物、缓慢拉动牵引链条,待起重链条受力后,再检查齿轮啮合和自锁装置的工作状况,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起吊作业。
       6)人工移动三角架前应拆除倒链,移动时,必须由作业组长指挥,每支脚必须设人控制,移动应
    平稳、步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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