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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加工、安装技术交底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10日
加工及安装
一、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其纵向受力钢筋的性能应满足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对按一、二、三级抗震等级设计的框架和斜撑构件(含梯段)中的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335E、HRB400E、HRB500E、HRBF335E、HRBF400E 或HRBF500E 钢筋,其强度和最大力下总伸长率的实测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钢筋的抗拉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小于1.25;
2 钢筋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屈服强度标准值的比值不应大于1.30;
3 钢筋的最大力下总伸长率不应小于9 %。
二、钢筋加工宜在常温状态下进行,加工过程中不应加热钢筋。钢筋弯折应一次完成,不得反复弯折。
三、钢筋宜采用机械设备进行调直,也可采用冷拉方法调直。当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机械设备不应具有延伸功能。当采用采用冷拉方法调直时, HPB300 光圆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4%; 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HRBF500 及RRB400 带肋钢筋的冷拉率不宜大于1%。钢筋调直过程中不应损伤带肋钢筋的横肋。调直后的钢筋应平直,不应有局部弯折。
四、钢筋弯折的弯弧内直径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光圆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 2.5 倍;
2、335MPa 级、400MPa 级带肋钢筋,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4倍;
3500MPa 级带肋钢筋,当直径为28mm以下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6 倍,当直径为28mm 及以上时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7 倍;
4框架结构的顶层端节点的梁上部纵向钢筋和柱外侧纵向钢筋,在节点角部弯折处,当钢筋直径为28mm 以下时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2 倍,当钢筋直径为28mm 及以上时不宜小于钢筋直径的16 倍;
5箍筋弯折处尚不应小于纵向受力钢筋直径,箍筋弯折处纵向受力钢筋为搭接钢筋或并筋时,应按钢筋实际排布情况确定钢筋弯弧内直径。
五、箍筋、拉筋的末端应按设计要求作弯钩。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一般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90°,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 倍;对有抗震设防及设计有专门要求的结构构件,箍筋弯钩的弯折角度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 倍和75mm 的较大值;
2圆形箍筋的搭接长度不应小于其受拉锚固长度,且两末端均应作不小于135°弯钩,弯折后平直部分长度对一般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5 倍,对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构件不应小于箍筋直径的10倍和75mm 的较大值;

4 拉筋用作梁、柱复合箍筋中单肢箍筋或梁腰筋间拉结筋时,两端弯钩的弯折角度均不应小于135°,弯折后平直段长度应符合本条第1款对箍筋的有关规定,拉筋用作剪力墙、

楼板等构件中拉结筋时,两端弯钩可采用一端135°一端90°,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应小于拉结筋直径的5倍。
六、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有抗震设防要求的结构中,梁端、柱端箍筋加密区范围内不宜设置钢筋接头,且不应进行钢筋搭界,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二个或二个以上的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公称直径的10 倍。七、钢筋焊接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从事钢筋焊接的焊工应持有钢筋焊工考试合格证,并应按照合格证规定的范围上岗操作。
2、电渣压力焊只应使用于柱、墙等构件中竖向受力钢筋的连接。
5.4.4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或焊接接头时,接头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
2、接头连接区段的长度应为35d,且不应小于500mm,凡接头中点位于该连接区段长度内的接头均应属于同一连接区段;其中d为相互连接两根钢筋中较小直径。
3、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接头面积百分率为该区段内有接头的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与全部纵向受力钢筋截面面积的比值。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拉接头,不宜大于50%,受压接头可不受限制;
2、板、墙、柱中受拉机械连接街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装配式混凝土结构构件连接处受拉接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
3 直接承受动力荷载的结构构件中,不宜采用焊接接头;当采用机械连接接头时,不应超过50%。
5.4.5当纵向受力钢筋采用绑扎搭接接头时,街头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同一构件中接头宜分批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s 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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