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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作业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11月21日
  ⑴起重工应经专业训练,并考试合格后持有操作证者,方能参加起重操作。要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⑵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严格检查所用设备,工具、索具是否完好可靠。一律不准超负荷使用。麻绳,棕绳不准用于机械传动。
  ⑶多人操作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统一信号,充底清楚。传递信号时要准确无误。
  ⑷起重工作物时,应先检查物体捆绑是否牢固,绳索经过有棱角的快口处应设垫衬。然后试吊离地面0.5米,经检查确认稳妥可靠后方能起吊。
  ⑸操作卷扬机必须听从指挥,看清信号,正确操作。
  ⑹使用千千顶时,底基要坚实,安放要平稳,顶盖与重物间应垫木块,缓速顶升,随顶随垫,多台顶升时要有人统一指挥动作一致。
  ⑺使用缆风绳时应不少于三根,固定位置要牢固,不准系结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缆风绳拉紧后与地面夹角应小于45°
  ⑻卧式滚动移动重物时,地面必须平整,枕木垫要硬、钢管要园直,在移动钢管时,切勿用手乱抓。应将手指放在管内。物件前后、滚动管之间不准站人。
  ⑼如遇六级以上大风和大雨天时、严禁在外起吊物件。在重物就位固定前,不得离开工作现场。不准在索具受力或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
  ⑽高空作业或使用其它机电设备时,应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
  ⑾起重物时一定要做到十个不吊。
  1、斜拉斜拽不吊;
  2、无人指挥或信号不明不吊;
  3、挂钩不当不吊;
  4、物件有尖锐楞角未垫好不吊;
  5、重物不明或超负荷不吊;
  6、起重机械有缺陷或安全装置失灵不吊;
  7、吊杆下及其转动范围内有人站着不吊;
  8、光线暗视物不清不吊;
  9、人站在吊物上或吊物下不;
  10、吊杆与高压线未保持应有的距离不吊。
  ⑿起吊和运输设备时,不得在架空输电线路下面工作,如在一侧作业时,不论在任何情况下,起重臂、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等与架空输电线路的最近距离不得小于下表规定:   
  ⒀废旧的钢丝绳禁止使用,其报废标准如下表:
      钢丝绳报废标准表(一个捻距断丝根数)    表1

 

用途
安全系数
用途
安全系数
作缆风绳用
3.5
作吊索无弯曲时
6~7
用于手动起重设备
4.5
作捆绑吊索
8~10
用于机械起重设备
5~6
用于载人的升降机
14
           钢丝绳的安全系数              表2

 

结构与断丝根数
 
安全系数
钢 丝 绳 的 结 构 分 类
6×19
6×37
6×61
18×19
交互捻
同互捻
交互捻
同互捻
交互捻
同互捻
交互捻
同互捻
6以下
12
6
22
11
36
18
36
18
6~7
14
7
26
13
38
19
38
19
7以上
16
8
30
15
40
20
4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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