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天山河畔花园二期工程2.3标由I、S二幢高层住宅组成,总建筑面积为46685m2,两楼均为地下一层、地上28层。建筑物高度89.8米,主楼为现浇混凝土剪框结构。
二、现场条件环境描述
本工程座落于长宁路南侧,水城路西侧,工程东、北两侧为施工道路,西为在建H楼,南侧紧依正在施工的地下车库,现场场地紧凑,总体布局难度较大。
根据工程施工情况,本工程设G80吨/米塔式起重器二台,200×200人货两用梯二台。主体施工外墙采用整体式电动爬架。
为有效防止高空坠物,严格控制坠物伤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特编制本方案。
三、方案编制依据
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检查标准》
4、《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5、《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办法》
四、方案概述
4.1、防护防坠棚搭设
4.1.1、由于工地现场场地较为紧张,施工作业的木工棚,钢筋制作棚均设于拟建物周边,为防止坠物,拟建物四周均按规范搭设防护防坠棚,防坠棚宽度以建筑物最高点最大抛物线为基准。对局部不能搭设坠棚处,则加以固定栏杆作隔离围护。
4.1.2、在塔式起重器有效半经范围内的所有区域(吊装区除外)搭设防坠棚。特别注重于工程东、北两侧的施工道路和位于工程北侧的钢筋加工棚。
4.2、临边防护
4.2.1、本工程计划对下列施工部分设置防护栏杆
① 地面基坑周边。
② 无外脚手架的楼梯面与屋面周边。
③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与楼段边界。
④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周边。
⑤ 悬挑平台周边、施工用电梯、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两侧边。
⑥ 在建筑物四周有高空坠落危险,而又不能搭设防坠棚的区段
4.2.2、在建筑物的电梯井门,垂直运输用平台等处安装安全门。
4.2.3、防护栏杆采用ф48×3.5钢管附以扣件固定。栏杆由上下二道横杆及栏杆柱构成,高度最小不低于1.2米。
4.2.4、对基坑周边的防护栏杆其栏杆柱采用直接打入地面50-70cm加以固定。对需在混凝土楼面、屋面平台与墙的等处设置栏杆的,则先埋设预埋件。
4.2.5、需在砖或砌体上固定防护栏杆的,则在砌筑施工时预先砌入-800mm×6mm弯转扁钢作预埋铁的混凝土块,然后与栏杆固定。
4.2.6、对人货两用电梯接料平台,采用由上而下满挂安全立网围护。
4.2.7、所有临边防护栏杆均采用安全立网封闭。
4.3、洞口围护
4.3.1、对楼面、屋面和平台上,短边边长为25—50cm的洞口,采用竹、木等盖板覆盖洞口,并作可靠固定。
4.3.2、对楼面、屋面和平台上短边边长为50—150cm的洞口,设置以扣件扣接而成的钢管形成网络,在钢管网络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
4.3.3、对楼面、屋面和平台面上短边边长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则设置防护栏杆,洞口下张挂安全平网。
4.3.4、对下边沿至地面或楼面低于80cm的窗台等竖向洞口中,如外侧落差大于2米时,全部加高至1.2米的防护栏杆。
4.3.5、对邻近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其他孔、洞口均予以盖设或加以防护。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4.4、自动爬架防护
4.4.1、选择具有一级资质的爬架搭设分包单位承担本工程爬架施工,从队伍素质上保证作业安全。
4.4.2、爬架搭设按上海市《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和建设部《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施工。
4.4.3、爬架底部设置兜网,在建筑物八层四周设置挑网。以防上部施工时坠物伤人。
4.5、模板作业防护
4.5.1、支模按规定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进行下一道工序。严格禁止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安装、拆除模板。
4.5.2、对支设高度超过了3米的模板,四周设置斜撑,并设置操作平台。
4.5.3、配置登高用具和保险带等,以备支拆模时高处作业。
4.6、交叉作业时防护措施
4.6.1、由于本工程工期紧、场地相对狡小,所以施工现场的上下不同层次于空间贯通状态下同时进行交叉作业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有效防止在同一垂直面上施工时坠物伤人,计划采取以下措施:
① 凡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物的区域,均按规定搭设双层防坠棚或采取挑、兜等隔离措施。
② 结构自二层始,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施工电梯进出通道口以及施工人员作业进出口的通道)均搭设安全防护棚。
③ 妥然安排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的交叉作业时段,尽可能避免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五、防高空坠物组织管理和日常管理
5.1、由主管安全的项目副经理牵头,由安全员具体实施本方案所述内容。
5.2、对作业人员除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底外,进行防高处坠物安全技术交底。
5.3、加强巡检,不断配置和完善防高空坠物防护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