⑽用蒸汽吹扫过的油罐,要注意防止油罐冷却时产生真空,损坏设备。
3、气体检测
⑴气体检测的范围,应包括甲类、乙类、丙A类油品的储罐内等作业场所及附近35米范围内可能存留油品蒸汽的油气浓度。
⑵必须采用两台以上相同型号规格的防爆型可燃气体测试仪,并应由经过训练的专门人员进行操作,若两台仪器数据相差较大时,应重新调整测试。如需动火作业时,尚应增加一台防爆型可燃气体测爆仪。
⑶气体检测应沿油罐圆周方向进行,并应注意选择易于聚集油气的低洼部位和死角。对于浮顶油罐还应测试浮盘上方的油气浓度。
⑷每次通风(包括间隙通风后的再通风)前以及作业人员入罐前都应认真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并应做好详细记录。
⑸作业期间,应定时进行油气浓度的测试。正常作业中每八小时内不少于两次,以确保油气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⑹对于动火分析的油气浓度测试,应采用可燃气体测试仪和测爆仪同时测定,并于动火前三十分钟之内进行。如果动火中断三十分钟以上,必须重新做动火分析。试样均应保留到动火结束之后。
⑺测试仪器必须在有效检定期之内,方可使用。
4、入罐作业
⑴检测人员应在进罐作业前三十分钟再进行一次油气浓度检测,确认油气浓度符合规定的允许值,并做好记录。清罐作业指挥人员会同安全检查人员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⑵安全(监护)人员,进入作业岗位后,作业人员即可进罐作业。
⑶作业人员在佩戴隔离式呼吸器具进罐作业时,一般以三十分钟左右轮换一次。
⑷ 作业人员腰部宜系有救生信号绳索,绳的末端留在罐外,以便随时抢救作业人员。
⑸清除污杂的通常做法:
①人工用特制铜(铝)铲(撮子)或者钉有硬橡胶的木耙子,清除罐底和罐壁的污杂及铁锈.
②用特制加盖铝桶盛装污杂,并用适宜的方法人工挑运或以手推车搬运等运出罐外。
③以白灰或锯末撤入罐底后,用铜铲或竹扫帚进行清扫。
④对于罐壁严重锈蚀的油罐,当油气浓度降到爆炸下限的20%以下,可用高压水进行冲刷。
⑹如油罐需进行无损探伤或做内防腐时,应用铜刷进一步清除铁锈和积垢,再用金属洗涤剂清洗,并用棉质拖布擦拭干净。
⑺油罐污杂,在作业期间应淋水,以防自燃。
5、照明和通讯
⑴必须采用防爆型照明设备。其最低悬挂高度一般不宜小于2.5米,且固定牢靠。供电电压不应超过12伏特,且应配置漏电保护器,做到一灯一闸一保护。
⑵轻油罐清洗作业时的照明,一般应采用防爆手电筒作局部照明。手提行灯的电压不应超过12伏特。
⑶油罐清洗作业中应加强联系,宜采用防爆型的通讯设备。
6、检查验收
清罐结束后,组织甲方人员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的油罐在有监督的条件下,立即封闭人孔、光孔等处,连接好有关管线,恢复油罐原来的系统。一般应采取谁拆谁装,谁装谁拆的作法以防止遗漏。
三、 清罐所需设备及公共设施
四、 安全措施
1、施工前协调甲方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了解施工现场可能的安全隐患,注意防护,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规定。
2、油罐清洗作业前,应在作业场所的上风向处配置好适量的消防器材,现场消防值班人员应充分做好灭火的准备。
3、清罐作业人员严禁穿着化纤服装。不得使用化纤绳索及化纤抹布等。气体检测人员必须穿着防静电服及鞋。清罐作业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鞋和安全帽等防护用品。
4、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5、作业场所应确定安全距离,设置安全界标或栅栏,并应有专人负责对所设置的安全界标或栅栏进行监护。
6、凡有作业人员进罐检查或作业时,油罐人孔外均须设专职监护人员,且一名监护人员不得同时监护两个作业点。
7、安全(监护)员应加强现场的安全巡回检查,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并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班(组)负责人和安全(监护)员应做好交接班的现场安全检查、清点人员及其工具器材等工作。
9、机械通风机应与油罐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10、风管应使用不产生静电的材质,禁止使用塑料管;并应与罐底或地面接触,以使静电很快消散。
11、禁止与清罐作业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12、清罐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等必须经过处理,达标后方可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