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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葫芦安装施工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8月05日
2 具体控制措施
2.1技术交底
2.1.1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进行技术交底,使参与安装项目有关技术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了解本起重设备的特点、结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工期进度计划要求,并对起吊手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措施等做到心中有数,防止因施工人员不熟悉施工工艺而造成各类伤害。
2.1.2在安装过程中可以组织多次技术活动,但无论何种形式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做好“施工技术交底记录”并在生产过程中检查落实,避免施工人员技术上工艺上的失误造成人为伤害。
2.1.3工程技术人员应制定出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中督促落实,确保措施到位。
2.1.4工程技术人员应当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深入现场检查,对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健康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及时组织处理,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2.2施工准备
2.2.1疏通现场施工通道,防止因道路狭窄不平引起碰撞,倾翻,意外伤人等事故。
2.2.2工作场地清理时,各种钢结构件应摆放整齐、垫稳、垫实,防止倒塌,滑落伤人。
2.2.3构件在装车运输时应摆放整齐,运输前应仔细检查构件是否绑扎牢固,并对运输线路进行认真勘查,超长、超宽、超高件运输进还需作好明显标识,必要时还需要专车引导。
2.3结构矫正、拼装
2.3.1参与此项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人为伤害。
2.3.2人工转运小构件时须选用合理的抬放方式,防止人为伤害。
2.3.3使用机械矫正须由专人操作,统一指挥,其设备的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2.3.4采用火焰矫正,必须清理周边环境,并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火花引燃引爆其它物品。
2.3.5热矫正后的构件应妥善放置,做出标识或指派专人看管,待温度降至室温后,方可撤离,防止其余热引起火灾或烫伤相关人员。
2.3.6使用的氧气和乙炔气必须按规定分开放置,气瓶附近10米内不得有明火。
2.3.7拼装前应检查各种机具、电动工具及照明的线路,确认其绝缘等其他性能是否满足要求。
2.3.8拼装使用的工器具必须放置牢固,高处作业时工器具应可靠拴挂或采用其它安全防护措施,防止其坠落伤人。
2.3.9使用角磨机打磨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打磨方向不得对准其他人员。
2.3.10已拼装好的部件必须摆放整齐且支垫牢固可靠,防止滑落伤人。
2.3.11高处作业场地清理的杂物不得随意抛投,防止意外伤人。
2.4吊装
2.4.1参与吊装的施工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防止因操作不当造成人为伤害。
2.4.2作业前必须检查起重工器具技术性能,确保完好可靠并正确选用吊具。
2.4.3合理捆绑被吊件,棱角锋利边角与吊绳接触处要加衬垫,不规则构件必须找出重心再起吊。
2.4.4被吊物下方严禁人员作业、停留,其起吊速度应严格控制,防止坠物伤人,禁止施工人员随吊物起落。
2.4.5构件吊装前应将杂物清理干净。
2.4.6高处作业,应搭设好必备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业平台以及安全防护设施,作业人员佩戴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品。
2.4.7吊装过程中应专人指挥,信号统一。
2.5定位及连接
2.5.1作业过程中严禁用手触模连接孔和结合面。
2.5.2使用的焊接设备、机具及照明灯具等带电设备应配备漏电保护器,且绝缘良好,电源线路需随时检查。
2.5.3构件定位连接前应将杂物清理干净,与施工无关的工器具和构件远离吊装区。
2.5.4定位连接时严格控制起吊设备的操作,其操作必须按照指定组装人员的要求进行动作。
2.5.5作业过程中还需防止电弧灼伤,气割烫伤和火灾。
2.6结构总装
2.6.1构件总装作业前应将杂物清理干净,防止坠物伤人伤设备。
2.6.2大构件翻身、抬吊时应指派专人监视、预防意外发生。
2.6.3安装长件、重件须系好缆风绳,并由专人指挥缆风绳的控制。
2.6.4安装过程中应专人指挥,信号统一,且应捆绑牢固。
2.6.5当高空多层次上下作业时,应尽量避开垂直上下作业,同时注意安装时工机具下落伤人。
2.6.6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控制起吊设备的操作(吊车、卷扬机、葫芦),其操作必须按照指定安装人员的要求进行动作。
2.6.7起吊设备(吊车、卷扬机、葫芦),其操作人员应经常对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6.8在总装过程中作转运构件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后应注意观察周边环境,狭小地方须指派专人指挥。
2.6.9工作场地必须设安全警戒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2.6.10作业区域严禁烟火,并设置安全防护线和安全醒目标识,防止引起火灾或爆炸。
2.6.11总装中使用气割、电焊等热源作业后应注意防护,防止烫伤;作业产生火花应注意隔离。
2.6.12高处作业,应搭设必备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业平台、脚手架搭设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7机电设备的安装
2.7.1机电设备安装必须按设计图纸,说明书施工,未经有关设计制造部门同意,不得任意修改。
2.7.2起重、变幅、回转、行走机电设备的安装,机座必须稳固,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限位器、安全阀、负荷指示器等)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2.7.3施工用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绝缘必须良好,布线应整齐。
2.7.4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均应采取防水措施、防止设备受潮,漏电、损坏等。
2.7.5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
2.7.6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熔丝不得削小使用,严禁用金属线代替熔丝。
2.7.7电气设备的吊装和转运要小心轻放,以避碰伤、碰坏、砸坏。
2.7.8凡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工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以及检修中心临时接地线等均不得使用,防止触电、坠落、灼伤等工伤事故。
2.7.9操作人员根据工作条件,选用适当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安全用具不准任意移作它用,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确保使用安全。非电气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电气安装工作,防止人为伤害。
2.8试运行
2.8.1试运行要求风速在规定的范围内。
2.8.2完成一般技术检查如检查调试好各部位限位器,检查调正各机构同心度,检查四个行走电机方向的一致性,检查调试变幅指示器,检查各部照明等。
2.8.3完成空负荷试验,静负荷试验,动负荷试验,做出试验结果评定。
2.9清点入库
2.9.1安装所需的构件、机电设备,必须按图纸编号进行清点验收入库,以防遗漏、丢失。
2.9.2电气设备均应小心轻放,切勿碰伤,砸坏,并做好防潮、防晒,确保设备使用性能,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2.9.3构件应摆放整齐、平稳、支垫牢固,其叠放的高度不宜超过二层,以防滑倒伤人。
2.10竣工验收
2.10.1所设置的人行爬梯和通道,作业平台,安全防护设施等必须满足验收工作要求。
2.10.2若验收需照明,则照明的照明度应满足要求,电源线路绝缘良好。
2.10.3完成各类技术检查,做出检查评定结果。
2.10.4根据空负荷试验,静负荷试验,动负荷试验评定结果,做出是否可以投入生产施工的指令,确保整机的安全性。
2.10.5收集整理竣工资料,并归档,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数据资料有备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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