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6 地面人员不得在起重机的吊杆和正在吊装的构件下停留或通过;吊起的重物必须在空中作短时间停留时,指挥人员和操作人员均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7.3.7严禁以设备、管道以及脚手架、平台等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利用构筑物或设备的构件作为起吊重物的承力点时,应经计算批准。
7.3.8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气候,或因夜间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清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重作业。当作业地点的风力达到五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六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遇突发性大风或强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7.4防止脚手架坍塌措施:
7.4.1脚手架选材合格,架子工持证上岗,非承重脚手架荷载不超过270kg/m2,搭设好的脚手架应经施工部门及使用部门验收合格并挂牌后方可交付使用,使用中应定期检查和维护;荷载超过270kg/m2的脚手架或形式特殊的脚手架应进行设计,并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搭设。
7.4.2脚手架立杆、大横杆、小横杆间距不得大于:2M/1.2M/1.5M;立杆、大横杆的接头应错开,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cm,承插式的管接头插接长度不得小于8cm;水平承插式接头应有穿销并用扣件连接,不得用铁丝或绳子绑扎;
7.4.3脚手架的两端、转角处以及每隔6根~7根立杆应设支撑,支撑与立杆成60º夹角;防护栏杆牢固可靠满足安全要求,脚手板应满铺并绑牢,搭接长度不得小于20cm。
7.4.3悬挂式钢管吊架在搭设过程中,除立杆与横杆的扣件必须牢固外,立杆的上下两端还应加设一道保险扣件和钢丝保险绳,立杆两端伸出横杆的长度不得少于20cm。
7.4.4非专业工种人员不得搭、拆脚手架;拆除脚手架应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7.4.5脚手架应经常检查,在大风、暴雨后期应加强检查。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应经检查、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7.5防止触电与火灾措施:
7.5.1现场施工用电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的“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措施”,电焊机二次侧安装空载降压保护装置,机械设备执行工作接地和重复接地的保护措施;电箱设门、编号、挂牌,注明责任人,专职电工安装、维护、检查。
7.5.2现场施工电源,按施工场地总平面图布置的主电箱,施工时按区域分别接驳,照明按通道照明、施工电梯照明、施工广式照明三种形式布置,定置地点集中控制;潮湿环境、金属容器、易燃易爆区域照明使用国家规定安全电压和灯具。
7.5.3工人下班前指派专人对施工现场检查,关闭电源及消灭现场遗留火种等安全隐患。
7.6其他安全措施
7.6.1遵守公司和项目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安规》的各项规定;严格遵守业主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7.6.2服从监理、业主、项目质控部、项目安保部分人员的现场指导和监督;
7.6.3施工过程中,各施工电源必须由专门的电工接线,不得私自接线,焊工在每天进行作业前要对自己的焊接皮带进行检查,下班前应关闭焊机箱电源;
7.6.4磨光机和氧乙炔割刀使用时必须正确佩带防护眼镜,同时在施工点下方做好防火措施(采用铺石棉布等方法);
7.6.5杜绝野蛮施工,精密设备应轻拿轻放;构件在运输过程中应注意捆绑,防止从车上滚落;
7.6.6正确使用磨光机,砂轮片的有效半径磨损到原半径的1/3时必须更换;
7.6.7用撬棒时,支点选择合理、牢靠,施压时人员站位正确;
7.6.8所有小型机工具(包括钢丝绳、自制工具)、高强螺栓等设备、仪器等放置整齐;
7.6.9构件在倒运和吊装过程中应注意防止与周边设备发生碰撞;
7.6.10严禁乱丢固体废料如焊条头、高强螺栓梅花头、磨光片、油漆桶、高强螺栓箱等,废料应及时回收,做到工完料尽随手清。
7.6.11各吊机的各操作人员和指挥人员必须联系及时、操作准确、相互提醒,确保吊机的安全吊装;
7.6.12钢丝绳临抛严禁超载,必须保证8倍及以上的安全系数,同时临抛时做好钢丝绳的保护措施;长时间临抛的物件要做二次保护;
7.6.13手拉葫芦临抛物件时,不得超载;不得长时间进行临抛;起吊链不得与其它物件的棱角接触;因工作确需临抛一段时间时,临抛件的重量须小于葫芦承载量的一半;
7.6.14吊装区域设置红白围拦,定点开设通道;在第二层吊装通过验收后进行安全网的拉设,并且随钢结构吊装进度随时调整安全网的高度,对小区域进行小网的拉设;
7.6.15立柱起吊前必须设置软梯,工作平台围栏规范,走道板绑扎牢固,柱间梁安装完成后及时拉设水平安全绳,安全绳应牢固可靠;
7.6.16高空行走、移动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垂直攀登上、下爬梯时必须使用速差自控器;
7.6.17高空作业时,小型工具必须要有安全措施,严禁高空落物;施工中尽量避免立体交叉作业;
7.6.17当作业地点风力达到5级时,不得进行受风面大的起吊作业;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时,不得进行起吊作业;
7.6.18处于临抛状态的大件设备,在台风来临前必须做好加固措施;同时对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按人员、机械和工具三个方面进行分析列出,并对其进行危险等级、风险级别等加以分析,有针对性的采取防范措施;
7.6.19施工中搭设架子后,要通过专门人员的验收后才能进行使用,架子承受最大载荷不得超过270kg/m2,在使用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有异常情况必须马上停止使用;
7.6.20履带吊移位时必须做好地面保护措施,大型吊机必须铺设路基板。
7.6.21施工现场消防器材、灭火器、砂、铲等配备齐全、到位;
7.6.22现场治安保卫人员上岗执勤;
八、应急处置措施
8.1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8.1.1项目突发性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长:何 帆;
副组长:赵李江、姚妙金;
成员:曾晓升、陈 翔、翁大凯、励伟元、黄孝丰
8.1.2项目突发事件应急联络机构:
安全保卫部:057385591197、励伟元561919、俞锡联668527;
综合办公室(医务):李岩青560120、吴玉明13757347033
8.1.3应急处置措施:
Ø 发生人员因高处坠落、绊跌、挤压、触电、爆炸、火灾(火险)等导致肢体伤害和因中暑、缺氧窒息及其他身体原因导致晕倒的突发性事件,施工人员应并立即拨打应急联络电话,通告人员伤害地点、伤害部位和伤害程度,并力所能及地救护伤员和保护好事故现场。
Ø 发生爆炸、火灾(火险)突发性事件,施工人员应立即拨打应急联络电话或通知附近现场保安人员,并应就近使用灭火器材进行扑救,尽最大努力将火势扑灭于初期阶段或控制火势蔓延。配合赶赴现场的应急救援人员开展扑救行动和维护现场秩序。
Ø 发生机械、设备垮塌等突发性事件,施工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至安全区域,并拨打应急联络电话,同时主动维护现场秩序。
Ø 项目突发事件应急联络机构接到应急电话后,根据突发性事件初期信息,立即启动对应的应急预案。
8.2 台风应急预案
8.2.1 设备防风措施
Ø 临抛钢丝绳必须有足够的安全系数(8倍);临抛时做好棱角保护措施;
Ø 受热面临抛件及时加固,并须采用刚性加固;
Ø 吊杆穿装前在螺纹旋出方向绑扎细钢丝或在吊杆顶端焊接小圆钢,防止螺母等旋出;
Ø 受风面大的物件要选择在风力较小的时段吊装;吊装时及时拉好溜绳,防止与周边设备相碰。
8.2.2 大型机械防风措施
详见大型机械防台预案。
8.2.3 事故应急措施同突发事情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