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i、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必要时,应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j、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内,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
k、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少于5m,两瓶同时明火作业距离不小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l、在施工过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是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3)电气设备防火要点:
a、各类电气设备、线路不准超负荷使用,接头须接实、接牢,以免线路过热或打火短路。发现问题立即修理;
b、存放易燃液体、可燃气瓶和电石的库房,照明线路穿管保护,采用防爆灯具,设在库外;
c、穿墙电线和靠近易燃物的电线穿管保护,灯具与易燃物一般应保持30cm间距,大功率灯泡要加大间距。工棚内不准使用碘钨灯;
4)现场明火管理
a、现场生产、生活用火均应经主管消防的领导批准,使用明火要远离易燃物,并备有消防器材。使用无齿锯,需开具用火许可证;
b、工地设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吸烟;
c、电、气焊工作人员均应受专门培训,持证上岗。作业前办理用火手续,并配备适当的看火人员,随身应带灭火器具。吊顶内安装管道,应在吊顶易燃材料装上以前完成焊接作业,如因工程特殊需要必须在顶棚内进行电、气焊作业,应先与消防部门商定妥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
d、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做到工完场清;
e、油漆施工要注意通风,严禁烟火,防止静电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3)防止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的措施
1)防止物体打击事故的措施:
a、进入现场的人员戴安全帽;
b、交叉作业通道搭护头棚;
c、高处作业的工人应有工具袋,零件、螺栓、螺母随手放入工具袋,严禁向下抛掷物品;
d、高处码放的板材要加压重物,以防被大风掀翻吹落,高处作业的余料、废物须及时清理,以防无意碰落或被风吹落;
e、高处作业的操作平台应密实,周围拦杆底部应设高度不低于18cm的挡脚板,以防物料从平台缝隙或拦杆底部漏下。
2)防止机械伤害事故要点
a、卷扬机须搭防砸、防雨的操作棚,固定机身须设牢固地锚,传动部分须装护罩,导向滑轮不得用开口拉板式滑轮;
b、圆锯的传动部分应装防护罩。长度小于50cm、厚度大于锯片半径的木料,严禁上锯,破料锯与横截锯不得混用;
c、砂轮机应使用单向开关,砂轮须装不少于108°的防护罩和牢固的工件托架、严禁使用不圆、有裂纹和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轮;
d、各种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
e、经常保养机具,按规定润滑或换配件,所用刀具必须匹配,换夹具、刀具时一定要拨下电源插头;
f、注意着装,不穿宽松服装操作电动工具、留长发者应带工作帽,不能戴手套操作;
h、打开机械的电源开关之前,检查调整刀具的扳手等工具是否取下,插头插入插座前先检查工具的开关是否关着;
i、手持电动工具仍在转动时不可随便装置;
j、操作施工机具必须注意力集中,严禁疲劳操作;
k、保持工作面整洁,以防因现场杂乱发生意外。
3)防止高空坠落要点
a、洞口、临边防护
①1.5X1.5m以下的孔洞,应预埋通长钢筋网或加固定盖板;1.5X1.5m以上的孔洞,四周须设两道护身拦杆(高度大于1m),中间挂历水平安全网;
②电梯井口须设高度不低于1.2m的金属防护门,井道内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封严;
③在安装正式楼梯栏杆、扶手前,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回转式楼梯间中央的首层和以上每隔四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④阳台栏板应随层安装,若不能随层安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封闭;
⑤建筑物楼层临边,无围护结构时,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或立挂安全网加一道防护栏杆。
b、室内装饰施工高处作业防护
①移动式操作平台应按相应规范进行设计,台面满铺木板,四周按临边作业要求设防护栏杆,并安装登高爬梯;
②凳上操作时,单凳只准站一人,双凳搭跳板,两凳间距不超过2m,只准站二人,脚手板上不准放灰桶;
③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横档间距以30cm为宜。
(4)安全用电要点
现场安全用电规则:
1)在任何用电范围内,均需接受电工的管理、指导,不得违反;
2)严禁一闸多机(或工具)用电;
3)一切电线接头均要接触牢固,严禁随手接电,电线接头严禁裸露空间;
4)一切临时电路均要在2m高度以上,严禁拖地电线长度超过5m;
5)任何拖地电线必须做好防水、防漏电工作;
6)每一工作小区(分区)设一漏电保护开关;
7)照明灯泡悬挂,严禁近人及靠近木材、电线、易燃品;
8)一切金属外壳的机具均设地线接地;
9)凡用电工种均须配备测电笔、胶钳等常用工具,严禁任何危险操作;
10)手持电动工具均要求在配电箱装设额定工作电流不大于15mA,额定工作时间不大于0.15s的漏电保护装置,电动工机具定期检验、保养;
11)每台电动机械应有独立的开关和熔断保险,严禁一闸多机;
12)电工须经专门培训,持操作许可证上岗,非电气操作人员不准擅动电气设施,电动机械发生故障,要找电工维修;
13)施工现场内一般不架设裸导线。现场架空线与施工建筑物水平距离不小于10m,与地面距离不小于6m,跨越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时垂直距离不小于2.5m;
14)各种电气设备均须采取接零或接地保护。单相220V电气设备应有单独的保护零线或地线。严禁在同一系统中接零、接地两种混用,不准用保护接地做照明零线。
(5)现场保卫工作
1)装饰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具体人员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工程,实行总承包单位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承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2)装饰工程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规模,建立保卫、消防组织,配备保安、消防人员。
3)施工组织设计要有保卫、消防措施方案及设施平面布置图,重点工程、重要工程和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大工程,应制定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方案。
4)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和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证件出入登记制度。
5)要加强对包工队的管理,掌握人员底数,签订治安消防协议。非施工人员不得住在施工现场,特殊情况要经保卫工作负责人批准。
6)更衣室、财会室及职工宿舍等易发案部位要指定专人管理,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盗窃案件。严禁赌博、酗酒,传播淫秽物品和打架斗殴。
7)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备必要的防范设施。贵重、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建立存放、保管、信用、回收制度,做到帐物相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8)做好成品保卫工作,制定具体措施,严防被盗、破坏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9)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和灾害事故,要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