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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高层项目安全监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1日

        (7) 做好安全监理日记。
        六、安全控制监理工作特点和方法
        (一)、建筑施工安全监理的特点
        1、建筑工程产品固定、体积大、生产周期长,一栋建筑,一件设施,一经施工完成就固定不动了。施工生产活动是围绕建筑物、构筑物来实施的。在有限场地集中大量人力、物料、机械、设备进行较长时间的综合作业,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2、人员机器流动大,一栋建筑或构筑物完成后,人员机具要转移到新的地点,建设新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人员机具要在不同地点、不同地区内流动,流动性增加了不安全因素。
        3、手工作业劳动强度大,体力消耗大,人员生理、心理上,行为上,对生产速度、工作条件和环境,易产生思想和情绪上的波动,会产生不安全因素。
        4、露天高处作业多,建筑物都是由低到高建起来的,所以绝大部分工人都在露天高处作业,夏天热,冬天冷,风吹日晒,工作条件差,不安全因素多。
        5、建筑物型体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从开工到竣工,每道工序,不同生产过程不同施工现场的施工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时变化。建筑施工的规律性在不同现场也具有动态性,不安全因素的动态性与这相伴。
        6、机具设备作业的多样性和交叉作业大量增加,设施安全防护的装置也有一定局限性,加之建筑施工复杂变换不定,因此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
        从建筑施工的特点和动态性上,可见不安全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抓主要矛盾找出易发事故的部位、工序和环节,采取措施,消除这些部位上的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就能预防事故的发生。这就要求监理掌握建筑施工的特点,把握工程脉膊,落实安全监理。
        (二)、安全控制监理工作方法
        针对以上的不安全因素,我们采用以下安全监理工作方法进行安全监理:
        1、 认真编制安全监理专项方案。严格施工过程按工艺流程顺序进行严格操作。
        2、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看其对工程项目是否具有针对性。
        3、审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网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措施,主要施工机械、设备的技术性能及安全条件。
        4、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了解项目现场环境、人为障碍等因素,及时提出防范措施,使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正常运转,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安全保证系统行之有效。
        5、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日常现场跟踪监理;安全监理人员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和规程操作;对主要工序和部位的安全状况做抽检,并作好记录;在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6、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规和标准组织施工,消除施工中的冒险性,盲目性和随意性,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监控。有效杜绝各类不安全隐患,控制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
        7、安全监理以预防为主:安全监理自开工到竣工贯穿于施工生产的全过程,存在于每个分部、分项工程和每道工序中。也就是说哪里的安全措施不落实,哪里就存在发生事故的可能。安全监理的监督各部位安全防护措施的贯彻落实时,应重点对土方工程、施工脚手架、模板施工、高处作业、交叉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垂直升降机械、临时用电的施工方案,设计计算取值,计算方法是否正确,选型、选材是否符合工程实际,设计中各种安全措施是否周全,安全技术交底和验收交接时间按排是否合理,进行重点审查和监控。
        8、详细了解承包单位的安全设施、机械设施和机械设备进场情况。进场前要求施工单位提供使用机械、安全设施的产地和厂址及出厂合格证书,供安全监理人员审核。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随时对施工单位进行抽查,掌握安全情况,落实安全措施。
        9、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突发性事件时,应当立即下达暂时停工令,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应急救援和现场保护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三)、安全控制监理的程序
        根据开展的安全监理工作的实践经验,一般情况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即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的安全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安全事前控制
          ①制定安全监理程序;
          ②调查可能导致意外伤害事故的原因;
          ③掌握新技术、新材料的工艺和标准;
          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
          ⑤审核工地的安全组织体系和安全人员配备;
          ⑥要求施工单位开工时必需的施工机械、材料和主要人员先期到达现场,并处于安全状态,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要先到位;
          ⑦审查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是否有生产安全事故、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⑧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入现场前是否检测并合格,并进行安全评价。
        2、施工阶段监理事中安全控制
          工程项目在施工阶段,安全监理人员要对施工过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理。
          ①掌握工程项目安全监理的依据;
          ②制定项目安全监理的职责并逐项执行。主要工作如下:
          a.审查各类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审核进入施工现场各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和证明文件;
          c. 审核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结构的使用安全技术方案及安全措施;
          d.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关于工序交接检查、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检查报告;
          e.审核并签署现场有关安全技术签证文件;
          f.现场监督和检查。
          ③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施工现场施工安全防护和安全管理情况,检查各项施工方案及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对未按方案、预案要求实施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监理将采取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和完善。
        ④当遇到下列情况时,安全监理可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a.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b.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c.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d.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e.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f.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入现场施工。
          3、施工阶段监理安全工作的事后控制
        1)针对施工过程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出监理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及时反馈,并经监理部复查确定已消除安全隐患方可投入下道工序施工。
        2)要求承包单位积极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针对施工中所存在的问题做到有针对性措施、责任落实到人、限定时间整改到位。
        3)针对施工现场存在严重隐患,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将向建设单位汇报并下发暂停施工令,待排除隐患后再行复工。对于施工单位经过监理发出监理通知、暂停令后还拒不整改者,监理将根据规定向主管部门汇报。
        4)监理部应按时组织对施工项目现场,按照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进行分阶段安全达标检查和评价。
        具体分为以下三个阶段:a.开工前施工现场准备;b.主体钢结构完成;d.工程竣工验收。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完成阶段,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及市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申请安全达标检查和验收。
        5)、对施工现场发生的伤亡事故,应按规定组织上报,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并应积极组织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制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
        七、重点部位、重点工序的安全风险识别及监理控制措施
        (一)、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工程
        1、土方开挖和边坡支护工程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要有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对施工准备、开挖方法、放坡、排水,边坡支护要有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
        2、挖孔桩施工施工单位要提供专项施工方案,且应有相应施工组织、施工质量安全和安全用电保证措施,有排、降水措施和防沼气和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的措施。
        3、人工挖基坑时,作业人员要保持大于2.5m安全距离;多台机械开挖间距大于10m;挖土要自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先挖坡脚的危险作业。
        4、基坑开挖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随时注意边坡的稳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加固处理;多机械作业时要验算边坡稳定,确定机械距边坡的安全距离。
        5、深基坑四周设防护栏杆,有专用爬梯供人员上下。运土道路的坡度、转变土方作业要严格执行安全规定等。并对施工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在进场前进行检验,避免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造成工伤事故。
        (二)、模板及高支撑模板工程。
        1、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楼层高度>3.5m、跨度≥6m的模板支撑系统,应认真审查施工单位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其专项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2、特别应注意高度≥4.5m的高支模系统,立柱4.5 米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杆;立柱4.5 米以上部分每增高1.5 米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剪刀撑应纵横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超过6.5 米;支撑主梁的立柱必须设置剪刀撑。
        3、检查现场施工场地的实际情况与专项施工方案设计采用的条件是否相符,发现条件不符存在安全问题的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对专项施工方案设计进行修改补充。
        4、随时对照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实际情况,对照模板支撑系统的材质、实际施工方案是否与施工单位提交的专项施工方案设计相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竖向模板和支架的支承部分,当安装在基土上时应加设垫板,且基土必须坚实并有排水措施。对湿陷性黄土,尚必须有防水措施。模板及其支架在安装过程中,必须设置防倾覆的临时固定设施。
        6、模板工程施工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的施工;浇筑混凝土时应对模板的支撑系统进行监控,发现有异常情况必须立即通知停工,找出原因消除异常后才能继续施工。
        7、模板支撑高度大于或等于4.5 米以上的模板支撑系统,属高支撑模板系统。根据本工程设计一层层高为4.8m,故本工程一层属高支撑模板系统。
        1)、高支撑模板系统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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