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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高层项目安全监理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1月21日

        2)、高支撑模板系统的钢支撑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
        3)、建设工程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前应由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技术方案必须经权威部门审批报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
        4)、高支撑模板系统的技术方案应包括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与拆除,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浇筑过程观测及安全控制要求等方面内容。
        5)、高支撑模板系统技术方案的编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规范,结合工程和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①技术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施工荷载计算,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方面的验算,支承层承载的验算。
        ②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a.模板及其支架自重; b.新浇筑混凝土自重; c.钢筋自重; d.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e.泵送混凝土产生的施工荷载。
        ③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撑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以材料强度实测值作为计算依据。
        ④技术方案应有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样等施工图。
        ⑤高支撑模板立柱4.5 米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杆;立柱4.5 米以上部分每增高1.5 米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剪刀撑应纵横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超过6.5 米;支撑主梁的立柱必须设置剪刀撑。
        ⑥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部位,当模板面为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稳定性和抗倾覆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⑦在台风季节,还应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作用下的抗倾倒的稳定性。
        6)、施工单位应明确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公司备案。
        7)、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未经原审批部门同意,任何人不得修改变更。
        8、高支撑模板其高度超过8米时,应经广州市科委审查批准备案后方可实施。
        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检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①施工单位未编制高支撑模板技术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技术方案交付现场施工。
        ②高支撑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③高支撑模板方案其高度超过8米,未经广州市科委审查批准的。
           当发生以上情况,监理工程师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而施工单位拒不整改且继续施工时,监理将向建设安全监督部门汇报。
        (三)高处作业
        1、高空作业人员应戴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在操作前应将操作面上杂物清理干净方准施工。
        2、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不得在独立梁上行走。
        3、高空作业人员不得喝酒,在高空不得开玩笑。
        4、高空作业人员穿着灵便。
        5、高空施工,当风速达到15m/s时,所有工作均须停止。
        6、安装门、窗、油漆及安装玻璃时,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上操作。门、窗临时固定,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以及电焊时,严禁手拉门、窗进行攀登。
            7、外部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挂安全绳、安全带,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构件上。
            8、施工操作平台,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① 构件安装操作平台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审查。操作平台必须采用钢管或钢管架搭设,并进行荷载安全计算和稳定体系。
        ②装设轮子的移动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结合处应牢固可靠,立柱底端距地面不得超过80mm。
            ③ 操作平台周围,必须设置防护栏杆,并布置登高扶梯。
            ④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平台上人和构件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容许荷载,应设有专人监护。
           (四)、起重吊装工程。
        钢井架是安全事故的多发部位,因而在安全监理过程中必须引起充分的注意。
        1?? 钢井架必须有产品合格证;钢井架必须采用双绳双轨等安全措施的新型钢井架,禁止使用单绳单轨的淘汰产品,钢井架安装完毕投入使用前应通过验收,符合要求后才能投入使用。
        2?? 检查钢井架机驾工的岗位操作证书,无证不得上岗。
        3?? 检查施工单位对起重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4?? 定期或不定期对钢井架的安全措施进行检查,对安全防护设施不足,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5?? 在吊运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时,必须立即通知停工,找出原因消除异常后才能继续进行。
        (五)、脚手架工程。
        1、 外墙脚手架的搭设、拆卸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其专项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总监审批同意。
        2、 落地式脚手架应采用钢管脚手架,不允许竹钢混搭。脚手架的搭设高度应保持高于工作面1.2m以上。脚手架应支承在硬地上,并应有垫块。
        3、 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专项施工方案的要求;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应有详细计算书和卸荷措施。
        4、 检查脚手架施工人员的操作证书,无架子工操作证的不得上岗施工。
        5、 脚手架搭设、拆卸前均应要求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好安全措施;拆卸前还应设置警戒区域,张挂警戒标志,设置地面监护人员。
        6、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通过验收,每次加高完成均应进行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六)、临时用电和机械使用
        1、 工地的临时用电应有专项施工方案,其专项施工方案须经施工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并报项目总监审批同意。
        2、 工地的临时用电必须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要求
        3、 工地的临时用电须实行三相五线制、专用保护零线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方案。
        4、 检查现场电工和机械操作人员的上岗操作证书,无操作证的不得上岗。
        5、 检查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的验收、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情况,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制度。
        6、 经常对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作业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7、 经常对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进行巡查,发现有违规作业或不符合要求的及时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8、 注意建筑施工过程中建筑物、施工机械和脚手架与外电架空线路,尤其是高压架空线路的安全距离,要求施工单位按实际编制专项安全防护方案并进行认真的审批,对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停止其施工,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七)、“三宝”“六口”“五临边”的防护和安全防火
        监理人员应经常对施工项目进行巡检,督促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做好“三宝”“六口” “五临边”的安全使用和防护工作,以及安全防火的设施工作。对施工单位防护设施未到位、未按规定配带安全装备的应随时进行纠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对以上各重点施工部位,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并书面通知施工单位整改的问题不及时或整改不到位时,监理必须及时向业主汇报并报总监理工程师下发暂停施工令。问题严重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时监理机构要及时上报政府建设安全主管部门处理。
        以上安全监理方案有与上级安全主管部门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执行,本方案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望施工现场参建各方施工管理人员贯彻执行。
        八、安全及重大隐患报告制度
        (一)、 指导思想
        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切实做到“安全为天,防患未然”,将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重大危险源监控科学化,逐步形成长效机制。
        (二)、重大安全隐患防范范围与内容
        1、土方开挖和深基坑边坡支护工程;
        2、模板及高支撑模板工程;
        3、起重吊装工程;
        4、脚手架工程;
        5、临时用电和机械设备使用;
        6、高出作业;
        7、“三宝”“六口”“五临边”防护;
            (三)、现场安全检查及隐患排查
        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施工现场的实际安全控制状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1、监理每月15日前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对实际安全情况进行安全评分。对在评分过程中达不到70分及保证项目不合格的,及时书面要求施工单位整改达到要求。
        2、监理在平时的日常监理工作中或巡查中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时,及时发出监理书面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施工单位不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理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汇报并下发暂停施工令,待排除隐患后再行复工。
        (四)、安全及隐患报告
        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建设单位、建设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报告,具体报告内容和方式:
        1、项目监理部每周对监理项目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有安全隐患时,及时向单位发出问题整改的安全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把安全隐患和整改情况通过《安全监理报告》在每周五向安全监督站报告。
        2、当工程结构和现场施工防护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监理机构及时作出暂停施工、排除隐患的指令书,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排出隐患。施工单位在限期内拒绝执行整改指令或整改不力时,监理机构要及时向建设单位、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
       
 

       
        广东??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 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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