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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气工安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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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0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1日

  8.5 如果旋转机械部件的外壳和防护设施被拆卸,严禁启动设备。

  8.6 加气站内各种井盖和沟盖板应完好。

  8.7 加气站内严禁使用化纤拖把和抹布。

  8.8 加气站内严禁从事可能产生火花性质的作业,例如不准在站内检修车辆,不准敲击铁器等。

  8.9 加气站内不准放易燃易爆物品,并应在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的标示牌。

  8.10 灭火器上严禁乱放杂物,要保持性能良好。

  8.11 加气站内严禁吸烟。

  8.12 启机、停机时必须按时抄写运行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巡检、记录运行状况。

  8.13 加气完毕后应立即按操作规程摘下加气枪头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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