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充装注意事项
4.1 充装前必须确认待充气瓶已经检验合格。
4.2定期检验充装排上的阀门(含安全阀),压力表,卡具连接垫圈,充装气体的连接卡子以及管道,以确保安全可靠。
4.3 操作任何阀门时,操作人员必须位于其侧面,开关阀门必须缓慢进行,必须一次开足或关严,但亦不应太紧,以免产生过大的磨擦热或气流冲击,因产生静电而使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气瓶发生燃烧爆炸。用力过猛会损坏阀体或螺纹。
4.4向气瓶内充气,速度不得大于8m3/h(标准状态气体)充装时间不应少于30min。为限制气流速度, 防止产生过大的气流磨擦热,在充装可燃性或助燃性气体过程中,特别在充装排压力达到充装压力10%以后,禁止插入空瓶进行充装,也不准任意减少每排的充装瓶数。
4.5充气过程中,在瓶内压力尚未达到充装压力1/3以前,应逐只检查瓶体温度是否正常,若发现瓶壁温度异常升高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妥善处理。除了手摸瓶温以外,还应注意监听瓶内有无异常音响以及查看瓶阀密封是否良好。
4.6 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操作过程中,严禁用扳手等金属器具敲击瓶阀或管道。
4.7 充气过程中,如遇到瓶阀燃烧时,应立即关闭燃烧着的瓶阀及其相连的充装支管阀门。并根据充装气体的特性,采用相应的办法来灭火报警。
4.8 高压氧气管道汇流排的材质应与充装气体相适应,压力大于2.94Mpa的输氧管道,必须采用铜管或不锈钢管,且管道内不得有铜粉及其它金属粉末,阀门、垫片等均应符合《氧气安全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4.9 充装可燃气体或助燃气体的充装台,应采取可靠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应小于5Ω,电器照明均需采用防爆型产品。充装操作人员不得穿化纤质地的衣帽以及带钉子的鞋子。在充装场所严 禁吸烟,禁绝一切火源。检修动火,必须采用可靠的措施,并应经批准领取动力火证后,方可动火。
4.10 凡与氧或强氧化介质接触的人员,其双手、服装、工具等均不得沾有油脂,也不得使油脂沾染到阀门,管道,垫片等一切与氧气接触的装置物件上。
4.11 搬运气瓶时,手应远离气瓶阀口,气瓶存放时,阀口亦不应对着人及其他可燃物。
5.充装记录
5.1 充气单位应由专人负责填写气体充装记录,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充气日期、瓶号、室温、充装压力、充瓶起止时间、充气过程中有无异常现象等。持证操作人员、充气班长均应在记录上签字或盖章,以示负责。
5.2 充气单位应负责妥善保管气体充装与分析记录,保管时间不应少于三年,或根据用户要求做更长时间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