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工作许可人(值班负责人)在完成施工现场技术措施后,应会同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检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齐备,然后方可开始工作。
十九、值班员应指明带电部分的位置。
二十、工作负责人必须在开始工作地点,监护工作人员工作,任何人不得单独留在高压室内(包括工作负责人)工作,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如因工作条件需要,工作负责人应详细向单独工作人员说明安全注意事项。
二十一、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后,可以参加工作,在部分停电时要对室内带电部分进行可靠的遮拦。
二十二、工作终结后工作人员应仔细清理现场,并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详细检查,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员工作完毕。
二十三、值班人员接到工作终结的通知后,应到现场检查无误后,由工作领导人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签章。
二十四、值班人员将地线、临时遮拦、标示牌等拆除,恢复常设遮拦,此时工作票宣告结束。
二十五、工作票结束后,值班人员方可按操作票合闸送电。
二十六、工作终结后测量绝缘电阻,应在拆除临时遮拦和标示牌以前进行。
二十七、工作间断时恢复送电,须执行工作终结制和工作许可制。
二十八、在不停电的高压设备附近或其上工作只限于下面几项:
1、变压器取油样;
2、用高压钳形电流表测量电流;
3、抄录设备铭牌;
4、更换电压互感器二次保险。
二十九、带电工作只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子上进行,带电部分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如工作人员身体各部位活动最大范围与带电部分的距离小于1米时不许带电工作。
三十、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因修理停电或修完后恢复送电,均按工作领导人签发的工作票进行。
三十一、架空线路或电缆线路上的工作,必须将该线路可能来电的所有开关刀闸全部拉开,在验电后对大地放电,并装设地线,操作手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志牌,将开关锁住。
三十二、线路工作结束后,由工作领导人通知值班人员,并办理恢复送电手续,执行停送电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