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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3日



  第六条:带有驾驶室的电动跑车,除执行梁式吊车、电动葫芦操作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开动行走机构时,应先看转辙器(叉道)是否接通。
  2、在弯道上不能全速行驶。
  第七条:特种天车除执行第四条规程外,还应执行下列规定:
  1、操作吊运熔化金属、液体浮渣及浇铸天车:
  (1) 起吊前,须注意吊是否将包环吊牢。
  (2) 将金属包吊至距地面100毫米以内的高度试验制动器可靠性。
  (3) 包内液体距包沿之距离不得小于100毫米。
  (4)不得将天车停于浇铸钢渣位置。
  (5)不准利用天车扯拉"凝固金属"。
  (6)吊运金属包时不准从易燃易爆物品上和冰、水面上通过。
  (7)发现有漏包现象时,应打铃告警、找安全地方放下,运行中金属包距地面距离不得大于0.5米。
  (8)在起吊时,应注意辅助吊钩动作,不准钢丝绳与金属包相碰接触。
  (9)当天车移动时,应注意避免吊钩及金属包挂住地面物品,不准从设备上越过。
  (10)倾倒液体金属或浮渣时应平衡均匀,以免迸溅到工作场地。
  (11)如因有浮渣,液体金属倒不出时,不应再翻复金属包。
  2、操作电磁盘及抓斗天车:
  (1)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只可在指定路线内移动重物。
  (2) 起重电磁盘工作时,应经常注意电压变化情况,如有突然下降或超出规定值时,应停车检查。
  (3) 起重钢丝绳及电缆应正确卷绕在卷筒上。
  (4) 起重电磁盘不准超高退磁卸物,不吸物时不准通电。
  (5) 电磁盘工作不准超"JC"制。
  (6) 抓斗工作时,为避免物品物品掉出,应交抓斗闭合紧密,不许可摇晃。
  (7) 当抓斗没有完全闭合前,抓斗需稍提起再闭合,以防止过载。
  (8) 抓斗起升时,应使负苛均匀传至每支钢丝绳上。
  (9) 抓斗工作前,各机构需进行短时间空运转,查看是否正常。
  (10)电磁、抓斗不得吸、抓固定物品。不准升高卸物破碎。形状不规则的硬质物品不准抓。
  (11)抓斗、磁盘重与重物重量之和不得超过天车的额定起重量。
  (12)不工作时磁盘、抓斗应落至地面。
  3、吊运毛坯天车:
  ① 在起吊时须确信捆绑、夹持紧固。
  ② 将毛坯送进或取出炉子时不得碰击炉口及其他物品。
  ③ 不准使夹持毛坯的夹钳或其它装置留在炉子中。

  第八条:起重机驾驶人员交接班必须实行班点检,详细记录每班检查及运转情况。班检内容包括:

  1、有声信号声音宏大。
  2、控制器触头应接触良好,保证调速正常。
  1、 各制动器必须灵活可靠(特别是卷扬机构)。
  2、 锥度轴上的联轴器不准松动。
  3、 大、小车缓冲器完整可靠。
  4、 集电托及软线不准有挂、卡、碰、脱现象。
  5、 各安全开关必须完整、灵活、可靠(特别是升降机构)。
  6、 大、小车轨道不准有障碍物。
  7、 电动机碳刷、滑环必须光滑,接触良好,调速正常。
  10、钢丝绳的紧固、卷绕必须正确,其损坏不得超过报废标准。
  11、吊钩、滑轮转动灵活,不准有裂纹、破裂现象,防松螺母必须可靠。
  12、空运转试车,确信安全可靠,方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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