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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机安全操作规程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23日

    1、司机必须身体健康,经检查合格,证明无心脏病、高血压、精神不正常等疾病,并具备高空作业的身体条件。

    2、司机须经专门技术训练,了解本机的构造性能,熟悉操作方法保养规程和起重工作的信号规则,具有相当熟练的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单独操作。

    3、轨道基础必须坚实可靠,栈桥要有足够的承载能力,距囝道两端3M外应设置终端碰撞装置。轨道直度不得超过1/1500,轨距偏差和同一断面的轨面高差均不得大于轨距的1/1500,每季度用仪器检查站次,轨道要有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在于10。轨道终端限位装置要经常保持完好。

    4、根据该门机实际情况,起吊重物限载10吨,允许在18—37米范围内变幅。

    5、起吊重要物件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6、当班开机时,应先将重物吊离地面30厘米左右,确认制动器工作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7、 每次作业,应先将重物吊离地30厘米左右,由作业人员检查被吊物件绑扎的牢固性和平衡性,然后继续起吊。

    8、起吊重物时,升、降要平衡,快速下降不宜时间过长,当重物的下降速度大于电动机的同步转速时,不允许越挡直接进行反接,制作,重物快速下降时不允许突然停车。

    9、回转时,操作要平衡,转动要均匀,无冲击现象。

    10、被吊物件需要进行逆向运行时,必须先将控制器扳到零位,待机构完全停止,物件平衡后方可进行反向操作。禁止利用反向操作来进行停车,避免紧急制动。

    11、行走时,应由专人监视电缆和台车的运行,起重机离轨道尽头不得少于3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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