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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焊作业安全操作要点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5月17日

        (1)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物品或迸行隔离覆盖。
        (2)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的扩散区域施焊时,应取得有关部门的检试许可。
        (3)乙炔发生器必须设有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桶必须有防爆球,浮桶的胶皮薄膜应厚1~1.5mm,面积不少于浮桶面积的60%-70%。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不必的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与易燃、易爆物品的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lOm,检验漏气应用肥皂水。严禁明火。
        (5)氧气瓶、氧气表和割焊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阀,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防止爆晒。
        (7)氧气瓶、乙炔器胶管和防回火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气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8)点火时,枪口不得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溢出,发生燃烧事故。
        (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将乙炔发生器 按规定收拾好,检查场地并确认无着或危险时,方准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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