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常操作的规定
第17条 接到开车信号后,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启动开车。
第18条 先开润滑油泵,待油压正常后(不低于0.1Mpa),且正常运转5min后,方可启动沉降机主电机。
第19条 沉降机一定要空载启动,待电机切换电阻运转正常后,方可打开入料闸门给料,给料大小(电流90A-140A)及时调整。
第20条 运行中要注意观察电流变化及排料情况,各润滑部位的温升是否正常(主要是大皮带轮轴及差速器),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第21条 一般情况下,要将601底流降至300g/L以下,方允许停车。
第22条 正常停车时,要先停止给料,处理完给料和机体内物料后,关闭给料阀门,用清水冲洗沉降机筒体及螺旋推进器10-15min,方可停主电机,待主电机停止运转后,再停润滑油泵。
五、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第23条 沉降机运行中出现切销子事故,要分析原因并揭大盖盘车,待将大部分物料盘出,一人能盘动转子时,方可装上安全销正常启动,严禁带料强行启动。
六、操作后的工作
第28条 停车前,要先停止给料,将机体内的物料全部处理完后,方可停车,严禁待料停车。
第29条、交接班前应将工作区域卫生清理干净,各类物品码放整齐。
第30条、应在现场进行交接班,向接班人员详细交待清本班沉降离心机的运转状况、出现的故障及存在的问题,履行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交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