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该装置应安装在井下(或地面)具有电源和水源、顶板完好、供风量大于150米3/分、断面大于4米2、直线长度大于15 米的入风侧巷道中。其工作场所应有独立的通风系统或采用局部通风机供风(回风侧应留有排风孔),风流瓦斯浓度小于0.5%,并应备有3~5个8公斤的干粉灭火器。
2. 供水网路的能力必须大于15 米3/小时,潜水泵严禁放在有淤泥及脏物水池中,以防堵塞水泵吸水口,至装置入口处的供水压力不得小于0.12 兆帕。
3. 机组定员为7人,其中正副司机各1人、供油工2 人、机组巡视工2 人、机动工1人。机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在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操作。操作时应佩戴氧气呼吸器及个人防护器具。
4. 井下安装时,应根据火区情况,在装置烟道出口处营建严密的密闭墙。
5. 整机的安装顺序为后退式,即按烟道→放空门→喷水降温段→水套→燃烧室→导流段→通风机Ⅰ→通风机Ⅱ→连接水路和油路的顺序安装。整机的安装轴线向出口端倾角为5°的流水坡度。
6. 各类设备仪表的电源、讯号输入输出等插接件,均需按规定标牌及极性插接,不得有误,电动机及监控台要接地。
7. 在安装和运转过程中,应设专人经常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如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机处理。
8. 监控台应安放在距装置’ 米以外无淋水的地点。油桶庄放在距装置10 米以远的安全地点。
9. 首次开机前,应检查通风机、水泵及油泵转向,打开控油阀门,在不接喷油嘴的情况下,开油泵运转15~20 秒钟,使油泵及油管充满油、排除气泡,再将油管分别连接到燃油喷嘴和启动点火嘴上,按点火电钮,如点火器发出“啪啪”的打火响声,即表示点火系统正常,然后将控油阀门关闭。
10. 启动时,先开动通风机Ⅰ,给水。待水套出水后,将控油阀柄旋180°,双手同时按点火器电钮及油泵启动电钮,在15 秒钟内点燃燃油(15 秒钟内要一直按点火电钮),如果15 秒钟内点不着火,应停转油泵1~2 分钟(不停通风机),然后再重新操作,直至点着为止。点燃后立即开动通风机Ⅱ、开大控油阀门,即完成整个开机顺序。
操作中,严禁“先给油,后点火,再开通风机”,以免发生油气爆炸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