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适用范围
第一条 本章适用公司井下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操作。
第二节 上岗条件
第二条 液压支架工必须熟悉掌握液压支架的性能及构造原理、液压控制系统、喷雾控制系统和作业规程,经公司培训中心培训时,必须培训职业危害防治相关知识,上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4学时,在岗期间培训时间每年不少于2学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操作。
第三节 安全规定
第三条 工作面液压支架必须保持完好,每组支架必须安装架间喷雾,同时符合设计要求,不得任意拆除。
第四条 喷雾管路要吊挂整齐,不能有埋、压、挤和扭折现象,避免影响喷雾压力。
第五条 喷嘴等设施必须保持完好,喷雾管路不能有跑、冒、滴、漏等现象。
第六条 每个工作面必须安装压力表并保持完好。进入工作面的喷雾用水必须经过过滤器净化,确保水质清洁。在静压供水的压力达不到喷雾要求时,必须设置加压泵。
第七条 检修喷雾管路时,必须停止乳化液泵并采取闭锁措施,同时关闭前一级压力截止阀。
第八条 备用喷雾软管、接头等必须用专用堵头堵塞,更换前清洗干净。
第九条 采煤机割煤时,必须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架间喷雾要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第十条 支架降柱、移架、放煤和升柱时,必须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实现全断面雾化效果。
第十一条 采煤机割煤时,回风侧人员必须佩带防尘口罩。
第十二条 在产生噪声的作业地点,在不影响安全的情况下,佩戴耳塞。
第四节 操作顺序
第十三条 开工前要认真检查支架喷雾装置是否完好,喷雾管路是否有跑、冒、滴、漏等现象,喷雾效果是否符合要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十四条 采煤机割煤时,打开回风侧支架架间喷雾。
第十五条 支架降柱、移架、放煤和升柱时,开启喷雾装置同步喷雾。
第十六条 工作面放煤时打开喷雾装置进行喷雾降尘。
第十七条 工作面作业时,在产尘或噪声地点及回风侧的支架工戴好防尘口罩或耳塞。
第十八条 移架或放煤结束后,关闭喷雾装置。
第十九条 支架工班末及时清理架间和架后浮煤,对各段支架、煤壁进行冲刷,使设备物见本色,同时检查耳塞和防尘口罩是否完好。
第二十条 换班时,和接班人员说清当班遗留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