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第1条 凿岩机操作工必须通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第2条 敲帮问顶,检查工作面支护及顶帮完好情况。检查压风、供水管路、凿岩机及其连接是否完好,并进行试运转。
二、正常操作
第3条 掌钎工站在钻机一侧,两手抓稳钻杆,对准标好的眼位,向操作者发出开机信号。
第4条 开眼时,把钻机操纵阀开到轻转位置,待眼位固定并钻进20~30mm以后,打开水阀门,掌钎工两手松开,退到机身后侧监护,操作者把操纵阀板到中转位置钻进,当钻进50mm左右,全速钻进。
第5条 打眼过程中,要随时注意帮顶,发现有片帮、冒顶危险时,必须立即停钻处理,要经常检查风、水管路的连接头及钻眼机具运转情况,出现异常,必须停钻处理。
第6条 当杆体钻进至设计深度时撤钻,关闭水阀门,小开风阀门,同时收缩气腿,使钻杆在旋转中退出钻孔,关闭风阀门。
第7条 钻杆拔出后,应及时用物体把眼口封护好,防止煤岩块把钻孔堵塞。
第8条 依次打完眼后,关闭风、水管路,将水管、风管从钻机上卸下来,打开钎卡,取下钻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