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作业前准备的安全要求
1、持有合格证的司机方可独立操作起重机,非司机勿进入驾驶室。
2、认真作好交接班工作,交接人应向接班人介绍情况,接班人应阅读交接日记,并对起重机进行检查。
3、正确穿戴劳保用品,上班前不得饮酒,酒后禁止吊运工作。
4、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及安全装置进行检查,发现性能不正常时,应在操作前排除。
5、检查大车和小车及路轨周围,确认无人及无障碍物时才可合主电源,电源电压应在330伏以上。
6、闭合主电源前,应使所有的控制手柄置于零位。
7、对起重机进行空载运行实验,各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制动器应灵敏可靠。
二、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1、司机应集中精神操作,密切注意周围情况,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有下述情况之一时,司机不应进行操作:
(1)超载或物体重量不清。如吊拔起重量或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体,及斜拉斜吊等。
(2)结构或零件有影响安全工作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坏达到报废标准等。
(3)捆绑,吊挂不牢或不平衡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4)被吊物体上人或浮置物。
(5)工作场地昏暗,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3、扳转或推拉控制器的手轮或手柄时用力要均匀,逐级变换档位。
4、正常运转过程不得利用限位开关,紧急开关及反向停车。
5、不得在有荷载的情况下调整起升机构的制动器。
6、开车及升,降物件前,必须鸣铃报警。操作中接近人时,亦应给以断续铃声报警。
7、吊运时,吊运不得从人和重要设备的上空通过。
8、吊钩上升或下降时,钢丝绳应位于卷筒和滑轮绳槽内。吊钩下降到最低位置时,卷筒上的钢丝绳必须保持3圈以上。
9、操作应按指挥信号进行,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何人发出,都应立即执行。
10、所吊重物所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量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的吊运。
11、起重机运行中,发生机件损坏等故障,应放下所吊物价,关闭总电源,报告领导组织检修。不得在运行中进行维修。
12、起重机运行中,遇到突然停电时,应把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吊钩上吊有物件时,应在重物下方的危险范围,作围栏和指示,禁止人员从吊物下面通过。
13、严禁司机操纵起重机与同跨起重机碰壁撞,同一轨道各起重机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米。
14、两台起重机协同吊运同一物件时,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各台起重机的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承受的荷载均不得超过,各自的额定起重能力,若达不到上述要求时,应降低额定起重能力至80%,吊运时,工程师应在场指导。
15、在起重机分两层运行的场所,上层起重机工作时,下层起重机与它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米,上层起重机的吊钩没有上升到极限位置时,下层起重机不允许通过或开到它的下面,上层起重机落钩时必须与下层起重机取得联系,得到回答信号后才能落钩。
16、轨道露天作业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六级时,一般应停止工作,并将起重机锚定住。
三、作业结束的安全要求
1、将吊钩升至较高位置,小车开到远离大车滑线的近端梁处,大车升到起重机的停车位置,
2、取物装置是电磁盘和抓斗的,应将其放落到地面上。
3、把所有控制器扳到零位,并拉下保护柜刀开关。
4、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并将大车,小车固定牢靠,防风吹袭发生事故。
5、对起重机在运行中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故障及维修和处理情况全部记入交接班本。
6、按交接班制度办理交接班手续,起重机是单班工作的,或接班司机未到时需把运行情况向班组长汇报,经准许后方可离机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