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索(挂钩工)必须熟悉各类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动作特性,并具有捆绑,吊挂知识,熟悉吊钩,钢丝绳,链条,绳素等起重工具的性能和报废标准,以及最大允许负荷和保养使用安全技术常识。
2、工作前应检查吊具是否牢固,若发现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链条,钢丝绳,纱绳和麻绳等,应禁止使用。
3、根据吊运物件正确远用吊运工具和吊运方法,在吊运过程中要与天车(吊车)工密切配合,正确运用各钟手势及时发出信号。
4、工作时应事先清理起吊地点及运行通道上的障碍物,招呼逗留人员避让,自己应选择恰当的位置及随物护送的线路。
5、吊运重物时,尽量不要离地面太高,在任何情况下禁止吊运重物从人员上空越过。所有人员不准在重物下停留或行走,并不得将物件长时间吊悬空中。
6、工作中禁止用手直接校正以被重物张紧的绳子,如钢丝绳,链条等,吊运中发现捆绑松动或吊运工具发生异样,怪声,应立即指挥停车进行检查,绝不可图饶幸之心。
7、翻转大型物件应事先放好旧轮胎或木板等衬垫物,操作人员应站在重物倾斜方向的对面。严禁面队倾斜方向站立。
8、选用的钢丝绳或链条长度必须符合要求,各分股间的夹角不能超过60度,使用专用吊运附件(如压板螺丝,吊环等)尤要注意。
9、如吊运物件涂有油污,应将捆绑处的油污擦干净,以防滑动,锐边棱角应用软物衬垫,防止割断吊绳。
10、利用两台机械同时起吊重物,重量的分布不得超过起重机械的额定负荷的80%,且要保证两台起重机械之间有一定相隔距离,不得碰撞。
11、捆绑后留出的不受负荷的绳头,必须紧饶在吊钩或吊物上,以防吊物移动在挂住沿途人身或物件
12、起吊物件时,应将附在物件上的活动件固定或卸下,防止重心偏移或活动件滑下伤人。
13、吊运成批零星小物件必须使用专用吊蓝,吊斗等工位器具。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物件平稳,不使相互碰撞。
14、吊运开始时,必须招呼周围人员离开,司素(挂钩工)退到安全位置,然后发出起吊信号,当重物吊离地面一百毫米时,应停车检查捆绑情况,确认无误后,再继续起吊,严禁以吊运距离短或其它任何理由,不执行操作规程。
15、在任何情况下,严格禁止用人身重量来平衡吊运物件或以人力支撑物件起吊,更不允许站在物件上同时吊运。
16、卸下吊运物件,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件要加支撑,保持平稳。不得将物件压在电器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7、吊运大型物件或产品,必须有两人操作,并由一人负责指挥。在卸到运输车辆上时,要观察重心是否平稳,确认松绑后不致倾倒时,才可松绑卸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