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1.1 本标准规定了动力分场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的技术条件和要求。
1.2 本标准适用于平安高精铝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场车间锅炉房20T燃气热水锅炉设备操作。
2 内容
2.1凡操作锅炉的人员必须熟知所操作锅炉的性能和有关安全知识,持证上岗。非本岗人员严禁操作。值班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认真做好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交接班应将设备及运行的安全情况进行交底。交接班时要检查锅炉是否完好。
2.2锅炉及安全附件应检验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2.3启炉前准备
2.3.1天然气阀门应保持在常开状态,燃气压力要保持在40MPa,不得超过50MPa,压力不正常时须立即通知调压站;
2.3.2检查水泵是否上水,否则打开放气阀,直至上水为止。打开上水系统的各个节门(包括水泵前后及锅炉的上水节门);
2.3.3检查压力管道上的阀门,应在开启位置;
2.3.4检查控制柜上的各个旋钮均处于正常位置;
2.3.5检查软化水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制造出的软水的各种指标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2.4启炉运行
2.4.1打开总电源;
2.4.2启动循环泵;
2.4.3缓慢开启循环旋钮至50Hz;
2.4.4启动燃烧器观察系统压力是否达到设定值,否则开启补水泵进行补水直至设定值(如:设定压力为0.58MPa);
2.4.5出水压力设定值为0.58MPa ,回水压力值0.25MPa,否则不能启动;
2.4.6上述各项步骤完成后,“燃烧器控制”旋钮旋至“自动”点火系统开始运行。
2.4.7如果一次点火不成功,必须先进行检查排除故障后待2分钟以后才能再次点火,如3次点火不成功不得再次启动,报告上级检查处理故障原因;
2.4.8启动燃烧器时,负荷调节按钮必须先调到小火状态,然后才能启动燃烧器,15分钟后“负荷大火/小火”位色钮旋至“大火””;
2.5正常停炉:
2.5.1将热水锅炉“负荷大火/小火”旋钮旋至“小火”再熄火;
2.5.2关闭燃烧器,锅炉出水温降至50℃后,停止循环泵;
2.6紧急停炉
2.6.1关闭热水锅炉进出口阀门,打开紧急排放阀和紧急补水阀,关闭总电源开关,通知上级领导,检查设备故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