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锅炉升火前的准备
锅炉在升火前应检查下列各项:
1、检查锅炉本体(包括燃烧室、炉排、减速机、省煤器、压力表、温度表、安全阀、排风阀、排污阀、送回水阀门、逆止阀等)及附属设备(包括鼓引风机、除尘器、上煤、除尘、软水装置、水泵、电动机、除污器、膨胀水箱和自控仪表等)确实符合规定,达到齐全、准确、灵敏、可靠。
2、当设备检查合格后,在封闭锅炉人孔及手孔之前,应查明锅炉,烟前和燃烧室内确实无人和杂物时方可封闭。
3、检查燃烧设备的情况是否完好。
4、当供暖系统注水时要将系统全部排风阀开启,排出冷风,待满水后关闭。
5、在锅炉升火前,应对锅炉燃烧室和烟道实施通风。对自然通风和锅炉应将烟道门打开10-15分钟,对机械通风的锅炉,应启动引风机不少于5分钟。
6、在进水时,应检查锅炉和省煤器的手孔盖,法兰结合面是否有漏水现象,发现漏水时应进行处理。
7、锅炉附属设备的润滑部分,应注满油。
(二)锅炉的升火
1、烘炉:对于炉墙为砖砌体的锅炉,在砌筑大修完毕后和长期停用的锅炉恢复运行时必须烘炉。烘炉时间应按各锅炉出厂说明书或有关规定要求执行,一般在三至十五天。
烘炉温升控制
炉墙形式 | 温升控制/℃ | 烘炉天数/d |
第一天 | 中期温升 | 后期最高温度 |
重型炉墙 | ≤50 | 每天温升不超过20 | ≯220 | 7~14 |
轻型炉墙 | ≤80 | 每天温升不超过25 | ≯160 | 3~7 |
耐热 墙 | —— | 温升每小时不超过10 | ≯160 | 5~7(后续烟温持续7d以上) |
烘炉合格的判定:
(1)炉墙灰浆试样法: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米处,取耐火砖、红砖的丁字交叉缝处的灰浆样品各50克测定,其含水率小于2.5%。
(2)测温法:在燃烧室两侧墙的中部,炉排上方1.5~2米处,测定红砖墙外表面向内100mm处的温度应达到50℃,并持续维持48小时。
2、煮炉:为了清除锅炉内部的杂质和铁锈、油垢。新炉在运行前,必须进行煮炉,煮炉阶段可采用小系统机械水循环,在锅炉内加入纯碱或磷酸三钠,其配比如下:
药品名称 | 加药量/(kg/m3) |
铁锈较薄 | 铁锈较厚 |
氢氧化钠NaOH | 2~3 | 3~4 |
磷酸三钠Na3PO4.12H2O | 2~3 | 2~3 |
注:1.药量按100%纯度计算;
2.无磷酸三钠时,可用碳酸钠代替,用量为磷酸三钠的1.5倍;
3.单独使用碳酸钠煮炉时,每立方米中加6kg碳酸钠。
煮炉前所用上述药物配制浓度为20%的均匀溶液注入锅炉,不得将药物直接投入炉内。
煮炉升压时间表
顺序 | 煮炉升压程序 | 煮炉时间/h |
铁锈较薄 | 铁锈较厚 | 拆迁炉 |
1 | 加药 | 3 | 3 | 9 |
2 | 升压到0.3~0.4MPa | 3 | 3 | 3 |
3 | 在0.3~0.4MPa,负荷为额定出力5%~10%下煮炉,并紧螺栓 | 12 | 12 | 12 |
4 | 降压并排污(排污量为10%~15%) | 1 | 1 | 1 |
5 | 升压到1.0~1.5 MPa,负荷为额定出力5%~10%下煮炉 | 8 | 12 | 24 |
6 | 降压到0.3~0.4 MPa下进行排污, (排污量为10%~20%) | 2 | 2 | 2 |
7 | 升压到工作压力的75%~100%,但不超过2.5MPa,负荷为额定出力5%~10%下煮炉 | 8 | 12 | 24 |
8 | 保持上述条件,多次排污换水,直到运行标准碱度 | 16 | 16 | 36 |
9 | 共计 | 53 | 61 | 105 |
3、热水锅炉烘炉和煮炉要点
(1)烘炉注水时应注满软水,然后使燃烧室及烟道自然通风干燥数日,再进行烘炉,烘炉时注意观察压力表、温度计,防止锅内起压和锅水汽化。
(2)煮炉程序
第一阶段:自加药、点火煮炉起,锅水温度缓慢升高到99℃,需2~3天。
第二阶段:保持锅水温度99℃而不沸腾,为此,应经常打开锅炉上部排汽阀,时间需2~3天。
第三阶段:使锅水温度缓慢下降,需2~3天。
在煮炉过程中,应随时注意监视水温,压力,注意排污。最后将锅内污水全部排掉。
煮炉结束后,对系统进行冲洗。冲洗过程分为粗洗和精洗。
粗洗时,用压力为0.3~0.4 MPa的水冲洗,冲洗水排入下水管道,直到排水不再浑浊。
精洗为了清除颗粒较大的杂物。采用流速为1~1.5m/s的循环水,通过除污器清除杂物。
(三)锅炉的运行
1、启动前准备与检查
(1)系统清洗,分粗洗和精洗两个阶段。
(2)系统充水,边冲水边排气,充水完毕后1~2小时,还应再打开一次顶部放气阀。
(3)调整检查定压设备。
2、点火前的全面检查:
(1) 检查锅筒、集箱、管子等内部有无杂物、水垢及遗留的工具等。
(2) 密闭所有的人孔和手孔。
(3) 检查炉墙、烟道的膨胀缝是否与图纸相符;烟道阀门是否严密;操作是否灵活;出灰门是否严密不漏气。
(4) 检查所有电动机的旋转方向是否正确,联轴器螺栓连接是否牢固,轴承油箱内润滑油是否充足。
(5) 链条炉排的活动部分与固定部分有无必要的间隙;炉排所有转动部分的润滑情况,启动电机对炉排各档速度进行空转试验,检查炉排松紧是否适当,炉排、炉排片和其他零件是否完整。
(6) 检查水位表、压力表、安全阀及其他测量、控制仪表是否完整、有效、灵活。
(7) 试验指示灯、警报器、电气方面及电气连锁装置是否正常,将全部照明设备试行开亮一次。
(8) 煤斗存煤是否充足。
(9) 锅炉本体各阀门是否调整好开关位置。
3、点火启动程序:
锅炉点火前,应先启动循环水泵,使系统中的水循环流动起来(停炉时,不得立即停泵,只有当锅炉出口水温降到50℃以下时才能停泵)。
燃煤锅炉可用木柴或其他易燃物引火。注意木柴中应去掉铁钉,以免铁钉卡住炉排引起故障。严禁用挥发性强烈的油类或易燃物引火,以免受热后产生可燃性气体而引起气体的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