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和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船舶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船舶电气调试员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船舶电气调试员属船舶电工的一部分,除执行本规程外,必须执行船舶电工安全操
作规程的有关规定。
2.2调试员必须掌握自身的业务范围,熟悉作业范围内的电气安全知识,掌握所接触的
仪器、仪表、设备的结构原理和性能以及使用方法,懂得触电急救方法。
2.3作业前
2.3.1必须清楚作业项目技术要求,出现故障懂得排除的方法和操作程序。
2.3.2检查仪表、仪器的安全可靠性。
2.3.3检查作业项目、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
2.3.4按规定穿戴劳保护具。
2.4工作中
2.4.1所使用的工具手柄必须绝缘良好,各种电动工具应有良好接地,电源线的插头必须完好。
2.4.2通电前应仔细检查系统设备电缆连接正确性和接地的完好性。
2.4.3调试时必须有两人以上参加,检查确定无误后,方可进入通电作业。
2.4.4调试中应细心观察,认真按图纸及说明书要求进行调试,调试中无关人员严禁接近。
2.4.5调试中更换电气元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后进行。
2.4.6雷达调试时,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镜和穿好防护服。
2.5作业后
2.5.1工作后的设备要做好保护。
2.5.2作业后的现场要及时清理,保持作业现场清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