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建筑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方法研究
辨识方法的选择要便于实际操作,可以考虑采用经验法、类比法等。经验法是指根据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经验,对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类比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职业卫生检测、统计资料进行类推,分析评价对象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上述分析,建筑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可以先由公司按照职能管理系统充分地辨识出一般建筑施工共性的危害,并列出清单,比如说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有共性的职业危害,这样可以作为建立本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础。然后再由项目经理部针对具体的施工项目,以公司已经辨识的职业危害为基础,按照职能分别对其项目的个性进行辨识补充,形成项目经理部的职业危害辨识清单。鉴于建筑施工企业一线施工人员的业务素质不高且人员流动性大的特点,职业病危害辨识工作的具体操作应以管理人员为主,班组工人可以积极参与并接受必要的培训。
四、建筑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
建筑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措施原则上可以分为三级防控措施:一级预防包括建设项目的职业危害三同时审查、工程技术控制措施、对施工作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岗前体检和个体防护、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等;二级预防包括岗中、离岗职业健康体检,发现职业禁忌症要及时调离岗位,做到早期发现早期治疗;三级预防包括发现职业病患者后进行及时治疗,减少伤残和死亡。显然,安全监管部门的主要目的是做到一级预防。具体控制措施有:
(1)在国家现行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建立和完善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地方规章制度体系,出台配套的实施细则,明确有关部门的职业病防治责任。
(2)加强和完善建筑行业职业健康监督机构建设,目前普遍县区、乡镇两级安监力量薄弱,人员配备不足且缺少经费,无法适应建筑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要求。要逐步配齐配强专业技术人才,配备必要的职业危害检测检验设备和职业安全监管装备。
(3)落实建筑企业的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督促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有关规章制度,定期为施工人员开展职业健康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等。
(4)参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7号),尽快建立健全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申报制度,注意要按照施工项目部而不是笼统地以施工企业为单位申报,摸清各种职业危害因素分布情况,建立基础数据库。并通过督促施工企业进行职业危害申报,提高其职业卫生安全防护意识。
(5)施工项目部要根据施工现场的职业病危害特点,选择不产生或少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筑材料、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配备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并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对可能产生急性职业健康损害的施工现场应设置检测报警装置、警示标志、紧急撤离通道和泄险区域等。
(6)施工项目部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组织,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及时修订。
(7)制订和实施对施工项目职业健康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五、结束语
当前,职业安全健康已经成为一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而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形势十分严峻,实际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要远大于职业病报告的人数。建筑施工人员多为农民工,他们流动性大,接触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十分复杂,其健康影响难以准确估计。为有效控制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必须科学、全面、准确的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工作,为下一步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开展打下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