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救治原则与其他处置
(1)现场救治
口服者应洗胃。皮肤污染者,应脱去衣服,用肥皂水充分清洗污染部位的皮肤。眼睛接触时,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10min或用2%碳酸氢钠溶液冲洗。有呼吸困难者给予吸氧。
静脉滴注10%葡萄糖500~1500mL加维生素C(500~2000mg),以加强解毒作用,促使毒物排出体外。
严重中毒有紫绀时,可用小剂量美蓝静脉注射,给予保肝药物及各种维生素。在治疗中应密切观察病人肝、肾功能受损情况。对中毒者给予葡萄糖盐水、维生素C及中枢神经兴奋剂、利尿剂等对症治疗。
出血性膀胱炎患者应用5%碳酸氢钠溶液静脉滴注,也可口服碳酸氢钠。
心血管功能障碍者用儿茶酚胺类强心药物(如多巴胺、间羟胺等)纠正休克,并给予纠正心率紊乱药物和心肌营养剂。
昏迷的急救处理同内科。
(2)治疗原则
杀虫脒中毒时,主要是及时对症治疗。
(3)其他处置
急性中毒患者治愈后一般可恢复原工作。
5.预防、安全与劳动保护
我国已经停止了杀虫脒的生产和销售,但非法生产仍相当普遍。在实际工作中,要加强执法监督。一旦发现杀虫脒要立即销毁。
(1)泄漏应急处理
疏散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污染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用砂土、蛭石或其他惰性材料吸收,然后收集转移到安全场所,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经稀释的洗水放人废水系统。如大量泄漏,利用围堤收容,然后收集、转移、回收或无害处理后废弃。
(2)防护措施
生产过程要防止跑、冒、滴、漏,搞好生产废水的处理。交通运输中应严格按法规要求,悬挂危险品、毒品标记。储存时要单独存放,不得与食品、饮料混放。
生产操作或农业使用时,建议佩带防毒口罩及穿相应的防护服。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应该佩带自给式呼吸器、防护手套和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后,彻底清洗。工作服不要带到作业场所,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农业生产中注意,在水稻整个生长期内只准使用1次。每亩用25%水剂100g,距收割期不得少于40天;每亩用25%水剂200g,距收割期不得少于70天。禁止在其他粮食、油料、蔬菜、果树、药材、茶叶、烟草、甘蔗、甜菜等作物上使用杀虫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