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核电厂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功能及实施该功能的系统和设备的分类方法,并确定了各个类别在功能度、可靠性、性能、环境耐久性和抗震性能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和质量保证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核电厂所有安全重要仪表和控制系统(包括安全系统和安全有关仪控系统)的设计。
35kV 及以下配网防雷技术导则
火力发电厂管道支吊架验收规程
水电工程土工试验规程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蓄电池施工及验收…
广播电视钢塔桅结构安全监测工程建设…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运行中变压器油和汽轮机油水分含量测…
电热装置基本技术条件 第49部分:自…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
电力生产企业安全设施规范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
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工业企业照明设计标准【作废】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条文说明
农村安全用电规程【作废】